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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检文苑】何文杰:在 “静水深流” 中触摸检察初心

    时间:2025-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何文杰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在 “静水深流” 中触摸检察初心

    时光飞逝,转眼间试用期已满。回首这段初入检察事业的旅程,我心中充满感激,也收获了成长。这段时光既奇妙又特别,既有初窥法律实务殿堂的忐忑与敬畏,也有在具体办案中获得的成就与喜悦。民行检察工作以其特有的细致与深刻,让我真正理解了“法治温度”的丰富内涵,也对检察事业的使命有了更真切的体悟。

    与刑事检察的“刀光剑影”不同,民行检察更像是“静水深流”般的守护。它不常出现于惊心动魄的庭审交锋,却始终扎根于纷繁复杂的民事行政争议之中,默默维系着法律权威与社会秩序的平衡。

    记得在参与审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监督案件时,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表面是借贷关系的认定,实质却体现了口头约定与书面证据之间的法律张力。我逐渐学会从错综复杂的陈述中抽丝剥茧,既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作形式审查,也要结合民间交易习惯把握实质公平。这个过程让我意识到,法律不仅是条文,更是一种理解人性和社会的方式。

    而在另一起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争议案件中,我们不仅围绕执法程序合法性展开论证,还通过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为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搭建理性沟通的平台。我从中体会到,民行检察不仅是法律适用的监督者,更是社会对话的促进者。我们要在行政机关的裁量权与公民合法权益之间,找到那个既合法理、又合情理的平衡点——这需要的不仅是法律知识,更是对社会现实的敏锐洞察。

    在一次次部门案件讨论中,我也实现了自我蜕变。从最初怯于开口、仅旁听学习,到后来敢于提出法律适用意见;从机械套用法律条文,到学会运用体系解释、目的解释把握立法原意,我的思维方式与专业能力都在实践中悄然进步。

    我特别感谢院里每一位前辈无私的指导与帮助,他们不仅传授办案经验,更展现了检察人员的职业情操。一位即将退休的老检察官曾告诉我:“民行检察不能仅满足于判断对错,更应致力于修复社会关系,在法律框架之内寻求最大共识。”这句话让我深刻意识到,民行检察官不仅要做民事行政法律的“活百科全书”,更应成为具备社会智慧、充满人文关怀的法律人。

    如今,试用期届满,我手中的案卷早已不再是冷冰冰的纸张,而是一个个有温度的人生片段,承载着当事人的期待与信任。肩头沉甸甸的责任,远比书本中的法律条文更加深刻地教导我,什么才是一名合格检察干警的初心与坚守。

    未来的道路漫长而光明,我已做好准备,继续在这场没有终点的法治征程中稳步前行。我将以专业诠释忠诚,以热忱传递正义,努力成为法治进步的追光者,做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者,让公平正义不仅在判决书中回响,更在每一个平凡人生的褶皱处被真切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