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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东两级检察院联动,共同为“公益诉讼”发声!

    时间:2018-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丹东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公益诉讼工作初见成效。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一周年之际,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立足检察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两级检察院纷纷深入政府部门、行政机关、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结合一年来公益诉讼工作中总结的地区特点、行业特点等,开展职能宣传、案例讲解等有针对性的宣讲活动,建立沟通桥梁,增进理解,相互支持,使更多人了解公益诉讼,积极参与到公益保护的工作中来。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将宣讲的第一站定为市环保局,在公益诉讼工作中,丹东市院与市环保局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会签了协作文件,双方就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达成了工作共识。通过本次宣讲活动,参会人员更加详细地了解了公益诉讼的职能及办案流程,并在随后的座谈中,就下一阶段的工作开展达成合意。在宣讲活动中,市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向现场参会人员发放了宣传单及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共收集意见11条,收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会后,市检察院将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及时了解反馈。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案件特点,将宣传重点落在案例宣传上。通过实地勘察,结合“保护耕地、还塘于田”耕地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向所在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出示了航拍图片和无人机拍摄视频,更加直接形象的表述案情,并就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意义、目的等内容进行了现场宣传讲解。在东港市委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共同研讨实地占补平衡和湿地修复方案,确定湿地整改位置及具体措施,相关部门也保证将按期整改。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针对下一阶段开展的“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将宣讲的第一站定为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之前开展的“校园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对于公益诉讼食品药品领域的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在随后的现场提问环节,检察人员针对提问进行了解答。通过宣讲,在两部门之间搭建了沟通合作的桥梁,达成了宣传及合作的双赢局面。

    宽甸县人民检察院在疫苗案件的线索调查中,与县卫计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本次公益诉讼宣讲活动,再次走进卫计部门,通过更为系统、细致的讲解,介绍了公益诉讼工作的职能、工作理念及下一步工作方向,打消了行政机关的工作顾虑,为今后的工作,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国土出让领域案件特点,将宣讲的第一站定为国土资源部门,通过播放自制宣传片及宣讲人的耐心讲解,参会人员表示在以往案件沟通的基础上,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又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在宣讲结束后,双方开展了座谈,通过研究协商,建立了工作联系,同时就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宣讲第一站前往元宝区财政局,30余人收听了讲座。通过播放短片及案例讲解等方式,检察人员就公益诉讼的理论原理、立法背景、适用范围、经典案例等,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介绍,让参会人员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了公益诉讼制度,并结合财政工作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对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通过本次宣讲,使与会人员加深了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表示一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达到 “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之前的“英烈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区民政部门对于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不深,故将宣讲的第一站定为区民政局。在具体讲解过程中着重就与区民政局职能相关的英烈保护和扶贫、救济、优抚等领域并结合具体案例,做了重点讲解,并强调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目的是通过监督,帮助行政机关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民政局的领导和同志们听完巡讲后深受触动,并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虽然在具体职责上有所不同,但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目标是一致的,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与检察机关一道共同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犯。

    本次宣讲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效果,在接下来活动中,丹东市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力,积极扩大宣讲范围,结合外媒宣传,真正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公益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