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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与金融机构联合发力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

    时间:2019-06-14  作者:  新闻来源:

     

    为维护本地金融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宽甸县检察院强化探索创新,优化司法供给,与金融机构联合出台《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加强协作实施办法(试行)》,努力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确保宽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搭建金融监管协作平台。与中国人民银行宽甸支行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县工商、农业、建设、农商、丹东、锦州、邮储、百丰村镇、农业发展等9家银行联席会议,进一步增进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的密切联系,就共同防范和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服务地区振兴发展达成共识。

    二是构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协同机制。检察机关与金融机构建立定期联络、信息交流、案件通报和办案协助等机制,分析风险隐患,共商防范举措,探索符合地区特色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三是积极推动行业专项治理。结合办案深入查找金融领域治理风险和管理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领域堵漏建制,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金融犯罪社会化预防。定期向金融机构通报查办相关案件情况,宣传关于虚假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服务金融领域职能,提示预警风险,并就加强金融犯罪防治、完善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