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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离疫情不隔离爱

    时间:2020-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当前,疫情防控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在这攻坚时刻,凤城市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全方位落实疫情防控同时,灵活工作方式,确保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顺利开展,保证挽救效果。

    2019年,小明(化名)因涉嫌盗窃被移送凤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小明在整个盗窃事件中只是一般参加这,因退赃纪赔偿并获得失主谅解,其犯罪时又是未成年人,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并且悔罪态度良好。社会调查中,检察官了解到小明来自乡镇的一个单亲家庭,和患病父亲及姐姐一起生活,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因生活拮据,实施盗窃。为教育、挽救小明,检察机关于201911月末对小明作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六个月。监督考察期间,小明一直严格按照监督考察协议执行,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再全国爆发,确诊病例不断激增,凤城地区也施行了一定程度的交通限制,小明所在的进出村道路被封。

    疫情将道路封了,将人与人隔离了,但是跟踪帮教的工作不能停歇。凤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定期通过电话、微信和小明保持联系,了解他在家生活情况、思想动态。通过了解得知,小明在隔离期间,对帮教协议的执行有所松懈。检察官针对这种问题,及时商量对策,调整疫情防控期间的帮教方案。检察官通过微信给小明布置贴近生活、贴近小明实际情况任务并督促检查。检察官嘱咐小明遵守关于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线上推送相关法律常识,鼓励小明不间断学习法律,尤其是与疫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守法,照顾家人等对自己成长有帮助的事情。有了具体目标,有了每天督促,小明忙了起来,并有了可喜得变化,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小明趁在家隔离期间承担起做饭的任务,主动照顾生病的父亲和年迈的奶奶,在家也能够看一些法制类的节目,并将自己的思想动态记录下来发给检察官。伴随着多日的互动,检察官欣慰的感受到小明生活上和学习上的进步。

    凤城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应对疫情发展,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帮教方案,利用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督促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好疫情防控,并针对不同疫期心理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工作,做到防疫与帮教同步开展。真正用心、用行动诠释了隔离疫情,不隔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