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基层要闻

    坚守检察初心 践行宪法誓言

    时间:2020-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为了进一步增强新任命检察人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之规定,5月11日上午,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举行新任命检察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宣誓仪式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顾江虹主持。


     宣誓仪式上,丹东市人大新任命的检察员、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新任命的各内设机构负责人15名同志,身着检察制服,举起右拳,在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琦领誓下,郑重宣誓。

     宪法宣誓不仅仅是一次庄严神圣的仪式,更是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职的再一次承诺和保证,对于新任命检察人员来说也是一个新的起点。通过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大家谨记誓言,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检察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围绕院党组整体部署谋划,立足本职岗位,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以更高的责任感、更强的使命感忠诚履职、担当尽责,用实际行动为丹东检察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