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基层要闻

    在办黑恶案件清零,六清行动”见成效!

    时间:2020-07-31  作者:  新闻来源:

        7月29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地区检察机关在办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领导包案“一对一”再督导专项行动,为案件办理“提速增效”。截至7月31日,上半年及以前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审结“清零”、提起公诉,超标准实现“案件清结”阶段性目标。

        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丹东市检察机关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对黑恶犯罪时刻保持依法严惩态势,全面推动全国扫黑办提出的“六清”行动取得实效。

    案件督办全覆盖,全面落实指导把关责任

        丹东市检察院将两级院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挂牌督办,纳入指导范围,明确主体责任。院领导组织刑检业务专家,紧盯重点难点焦点问题,集中调度、逐案研究、统一把关,及时答复下级院请示事项,建立动态推进台账,划定办案时限,明确任务分工,确保高质高效推进督办案件质效。

    防疫办案双统筹,全力提升案件质效

        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防疫办案两不误,配优配强办案力量,组成以院领导为组长的专案组,集中攻坚重大疑难敏感案件。针对每件涉黑涉恶案件制定办案时间表,倒排工期,办案效率全面加速。积极适用认罪认罚,分化瓦解黑恶势力,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提前介入促合力,全方位引导侦查取证

        对在侦的涉黑恶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不断加大引导侦查力度,明确侦查方向,细化侦查建议,跟踪侦查进展,全面增强引导取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格监督侦查活动的合法性,为案件优质高效提起公诉奠定坚实基础。

        此外,丹东市检察机关围绕“伞网清除”目标,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深挖“案中案”。依法行使检察机关自侦权,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围绕“黑财清底”的目标,深挖“黑财”,在案件起诉时同步提出涉案财产处置意见。对黑恶案件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逐案监督,督促财产刑及违法所得的罚没执行到位。围绕“行业清源”目标,始终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对所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审查,对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准确发出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力度,促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推动长效常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