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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人获刑,主犯死缓!——全国扫黑办督办的涉恶案宣判

    时间:2020-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9月12日,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于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公开宣判。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七宗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其余14名被告人分获有期徒刑等刑罚。

    经检察机关查明,被告人于某自2011年刑满释放后,利用其恶名及社会影响力笼络成员,并以春祥财务公司、艺泰游艺厅等作为成员据点和依托,逐步形成了以于某为组织、领导者的恶势力集团。2011年至2013年间,该犯罪集团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抢劫、强奸、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重伤2人、轻伤5人,1名被强奸妇女怀孕并流产,在一定区域内对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导致部分被害人被侵害后不敢报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为确保涉黑恶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起诉,丹东市检察院选优配强办案力量,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刑检业务专家为成员的专案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列出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分工。全面有效提前介入,在侦查阶段全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分析案件,给出数十条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侦查意见,密切跟踪侦查进展,与公安机关合力攻关重点难点问题,同时依法严格监督侦查程序合法性,为本案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批捕、起诉打下扎实基础。强化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效。案件受理后,该院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办案,把关决策关键性问题,调度办案进度。专案组紧锣密鼓完成提审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制作起诉法律文书等工作,形成200余页、15万字的审查报告,仅用二十天就完成全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将本案顺利提起公诉,并对各被告人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经过公诉人充分的庭前准备和庭上沉着、理性、严谨地表现,取得良好的出庭效果。       

    最终,起诉书认定主要犯罪事实均得到法院判决的认可,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被采纳,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