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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晋“五星党支部”②】“党建+业务”双融双促,“初心+使命”共守共担

    时间:2021-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党支部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认真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担当政法先锋”教育实践活动,促使党的建设与民事检察业务逐步形成从“相加到相融”,从“相融到相长”的发展模式,党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荣获丹东市五星党支部殊荣。

    坚定理想信念

    建设政治过硬的模范党支部

        2020年初,第四检察部党支部制定了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学习计划,统领全年党建工作。主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民事法律法规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利用每周五的“民事检察小讲堂”活动,将党建活动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由“检察官教检察官”,切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党员“走出去”,接受对党忠诚教育。在抗美援朝战争70周年来临之际,第四检察部党支部到丹东市抗美援朝纪念馆参观,传承红色基因,接受红色教育洗礼。

     

    ★★

    抓重点、重点抓

    建设业务过硬的模范党支部

        第四检察部党支部在抓好常态业务的同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大力查办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率先开展关于推进民事检察部门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提出工作要求,召开专项活动部署推进会,采取“合纵连横”的方式,内部与刑检部门配合,建立虚假诉讼线索双向移送内部机制,进一步拓展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外部“上下联动”,两级院协调一致,共查共办。连续三年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数量位居全省之首。其中,宽甸东昌矿业虚假诉讼系列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潘某德伪造、变造法律文书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民事执行监督六大指导性备选案例。

     

    ★★★

    深入普及《民法典》

    建设与时俱进的模范党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出台后,第四检察部将宣传推广民法典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重点。主动创新宣传形式,以微课堂短视频的方式推出了系列“检说民法典”宣传片。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博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宣传民法典。在“民法典宣传周”期间,第四检察部党支部先后深入军营、企业、社区、乡村等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掀起全民学习民法典的热潮。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捐赠民法典书籍等方式,围绕社会公众重点关心关注的内容,面对面为广大群众进行详细的宣传讲解。

     

    ★★★★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建设组织过硬的模范党支部

        疫情期间,第四检察部党支部书记石宏作为宽甸满族自治县灌水镇东岔村扶贫干部,一直坚守疫情一线,吃住在村里。党支部三名党员下沉社区,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在防控工作中,精确精密严格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共排查车辆百余次,拦截外来人员200余人次,确保了疫情防控线牢不可破。疫情防控同时做好检察工作,第四检察部的每名干警严格按照办案期限规定,认真细致审查案件,确保案件进程,做到不拖延办案,不积压案件。通过电话听取当事人意见,对确需调取的证据材料,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协调各个部门予以调取,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推动疫情期间民事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年第四检察部受案230件,已审结203件,审结率87.8%,位列全省前列。

     

    ★★★★★

    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

    建设作风过硬的模范党支部

        第四检察部党支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扎实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支部活动,到群众身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七一”期间,第四检察部党支部组织党员到纤维二社区走访慰问,为社区困难党员送去了节日祝福和米、面、油等日常生活用品。

        同时将服务群众意识深度融合至日常工作中,力争保证法律监督精准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执法者的温度。在民事诉讼监督环节引入公开听证机制,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运用司法救助手段,将检察温情送到家,办案过程中针对情况特殊、生活苦难的当事人,并未就案办案,而是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与控申检察部门协作开展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