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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晋“五星党支部”④】“党建+N”模式构筑党支部工作新高地

    时间:2021-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近年来,振兴区人民检察院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全面提高党支部工作水平为切入点,打造“党建+N”新模式,引领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建+政治建设

    进一步坚定党的绝对领导

        坚持政治建院总基调,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时刻把政治建设、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抓政治安全工作中下大力、使狠劲,确保全院政治安全。注重理论提升,党组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台上党课或开展研讨交流。借力上级院学习培训、学习强国平台、省公务员学习网载体等,强化党员学习教育,确保支部政治方向不偏。严明各项纪律,注重党风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的经常性、随机性,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监督机制,把“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纪律建设的有力抓手,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参观教育警示基地等方式,开展警示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红线”“底线”意识。

     

    党建+制度建设

    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

        坚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深度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开展“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活动,制定《党建工作规范》,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和要求,规范党建工作流程,高质量、高标准、高规范化地开展党建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年初部署工作、半年督促检查、年终考核总结,督导支部严格落实制度。党组成员以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为契机,对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情况常态督导。

     

    党建+品牌建设

    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始终将党建工作纳入打造“振兴检察”品牌工作中,努力开创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手段、新平台。创新教育模式,统筹推进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融合式、自主式、互动式”、“实战性、实用性、实效性”等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创新活动手段。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形式,采取文化熏陶、典型引领、竞争激励、参观见学等措施,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与所在街道社区签订《党建联席协议》,共同开展联席党日、志愿服务等活动。支部专题党日活动情况多次被《检察日报》《丹东日报》及上级院内网刊发报道。创新党建平台,发挥信息化平台及时、便捷、高效的优势,在内网设立党建信息平台,实现线上教育和线下管理的有机统一。坚持用党建工作引领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明确本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职责和工作规则,理清责任清单,将人才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和党组重要工作内容,靠实了育人才、用人才的“第一责任”。

     

    党建+亮点工作

    进一步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

        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领域,积极探索党建工作与亮点工作的融合。认真学习“党建+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出台《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机制》,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在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找准推进司法改革的落脚点,实现人员分类管理、部门优化整合等各项改革工作,建立了新型办案组织,保持了检察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切实下好政治建院、制度治院、改革兴院的“三步棋”,用党建引领机关全面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