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根据丹东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目前,全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已进入查纠整改环节,将重点围绕“6+2+1+1”等方面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
1.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问题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
3.整治违规参股借贷的问题
4.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
5.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6.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的问题
7.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
8.整治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9.整治国家安全方面风险隐患问题
10.整治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