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基层要闻

    厚植情怀,再创佳绩——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喜获全国妇联表彰

    时间:2022-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全国妇联发布《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全国各地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其中,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系丹东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丹东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现有10人,负责部分刑事检察业务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多年来,第一检察部秉持“传承、情怀、精品、积淀、团队”的丹东公诉精神,扎实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取得突出成绩。曾获“辽宁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妇女儿童维权岗”“辽宁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丹东市青年文明号”“丹东市三八红旗集体”等集体荣誉,30余人次获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20余人次立功受奖。

    作为第一检察部的品牌检察产品,下设的“银杏树”未检办于2021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立足法律监督定位,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理念,帮扶教育涉罪未成年人,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正途;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力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提供坚强司法保护;多元创新普法形式,传播法治力量,从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规范行业治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多部门联动,凝聚保护共识,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

    以提高自身素能为“主轴”,在专业化建设上下功夫。第一检察部成立专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打造“银杏树”未检专业团队;重建“银杏树”未检多功能办案区,规范未检阵地,充分利用办案区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2021年度两次迎接市人大、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做好“传帮带”,培养未检精英,未检检察官连续两届摘得全省未检业务竞赛桂冠,在全国业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并在援疆工作中分享竞赛心得。

    以强化检察业务为“主责”,在规范化建设上下气力。第一检察部未检办开展案卷评查,严抓案件质效,共评查未检案件33件,发现落实特殊制度、文书制作、装卷归档等问题11项,进行规范化指导。未检办检察官连续两年在辽宁省检察机关案例演说会中演说丹东未检典型案例,传播法治力量。持续开展“两个帮扶”专项工作,做好“监内帮扶”和“跟进帮扶”,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树立正确观念,重新面对生活。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百余人次,开展多元救助。与党建融合,支部党员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走访命案家庭及困难家庭,送温暖解民忧。推动“检校共建”,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创新丰富普法形式,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讲,印制《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六类法律宣传册。开展未成年人禁烟、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推动综合治理为“主线”,在社会化建设上下决心。构筑和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以“未检+N”工作模式推动各部门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的救助和保护。联合妇联、民政局、公安机关、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形成“315”多元救助绿色通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行动,守护未成年人“舌尖安全”。联合残联、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等多部门开展特殊儿童康复服务监督调研,推动救助机构合法合规化经营。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问题,及时沟通相关部门,为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保驾护航。

    2022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第一检察部将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导责任,积极整合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向社会、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法治产品、司法保护产品,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