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心中有光
一切黑暗都会被照亮
近日,丹东市检察机关受邀参加市妇联和丹东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丹东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主题活动。活动中,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冰,凤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办主任刘丹、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孙龙参演的法治情景剧《光》,向公众展示检察机关帮扶救助涉罪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
(视频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WWwV6uvya8VrVLKwvXSWIg)
法治情景剧
《光》
(根据真实案例改编)
创作者:苏远东(丹东市广播电视台)
表演者
12岁小花:王惟馨(丹东市六道小学)
17岁小花:刘杭霏(丹东市第十九中学)
检察官一:李 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二:孙 龙(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三:刘 丹(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法治情景剧《光》改编自演员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刘丹办理的真实案件,本案曾入选2021年辽宁省检察官“忠诚·担当·奉献”案例演说会。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到丹东凤城调研时,观摩了本案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的过程,并对案件的办理给予肯定。这起案件的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教育、感化、挽救”理念支撑下,对涉罪未成年人思想帮教、生活帮扶、心理救助,助力其重新回归社会的责任和担当。
“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的环境中、在爱的守护下健康成长是我们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三位检察人员和两位小演员的真情演绎,结合情景再现的视频短片、声电光的专业效果和舞美场景,为现场观众呈现了一场生动的视觉盛宴,让现场观众产生了强烈共鸣和感同身受的情感串联,戳中很多观众的泪点,赢得了全场阵阵掌声和高度赞扬。这部法治情景剧一经播出,也得到了社会良好反响,增强了公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官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炽热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