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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依法监督追捕护正义,司法救助解困送温暖

    时间:2022-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你们不仅主持了公道,还帮我解决治疗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检察官同志,我真不知道怎样感谢你们才好……”

    近日,当67岁的范某领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时,眼噙热泪将一面大红锦旗送到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两年前,范某所住屯堡的一家农户养了两条狼狗看护种植大棚,由于经常散放,曾发生过几次追咬村民事件。对此,村民们很有意见。曾当过村干部也被狗追咬过的范某便想找这家农户说道说道,让他把狼狗拴养以防伤人。这天,范某来找农户。为防狗咬,手里便拎着一根铁管。恰遇农户姐夫刘某,两人话不投机便发生口角、厮扯……最后,刘某将范某左眼打伤,致左眼球破裂摘除,被评为重伤二级,伤残七级……

    案发后,刘某在公安机关传讯时,坚持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在“故意伤害”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刘某做了“取保候审”处理。范某遭受重伤后,先后两次住院花费治疗费等十多万元,欠下了数万元外债。见刘某一直“逍遥法外”,还拒绝对自己做任何赔偿,范某无法消解心中的怒气,便开始四处上访……

    2021年3月9日,范某来到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上访,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要求检察机关对此案进行法律监督。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责成控申部门、刑事检察部门联手对此案开展侦查监督。

    办案检察官通过调卷审查、调取监控录像、案发现场调查等,认定刘某“正当防卫”情节不存在,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4月3日,依法对刘某执行逮捕。同年12月21日,法院以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附带民事判决刘某赔偿范某经济损失136912元。但刘某无力承担赔偿责任,这令渴望得到赔偿还债的范某陷入了绝望,他不服该判决,又走上了上访之路。

    今年2月22日,范某以刘某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履行赔偿责任,原判对刘某量刑较轻等为由,向东港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同时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检察长姜波了解案情后,亲自包案。

    办案检察官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范某夫妇年老体弱,以往靠农村有限的自留地维持生活。范某老伴原本身体不佳,日常生活勉强自理。如今范某因左眼受伤眼球摘除留下了后遗症,右眼视力也受到了影响,不但丧失了劳动能力,还要进行后续治疗。欠下的数万元外债也压得这对老夫妇透不过气来,生活处于窘迫境地。为了帮助范某纾困解难,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为他申请了3万元司法救助金。

    对此,范某对检察机关十分感激。但对原判还是耿耿于怀,继续上访。为了打开范某的心结,6月17日,东港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律师等以听证员身份参加听证。检察长姜波作为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情,并阐述了法院刑事判决的依据。辽宁省人大代表宋雅梅也表示,刘某没有赔偿经济损失,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四年,属于合理法定范围,不存在量刑偏轻情形。经过检察官、律师、听证员的一番释法说理,笼罩在范某心头的阴霾终于被驱散了,他同意检察机关的答复意见,从此息诉罢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