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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东港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2-09-26  作者:  新闻来源:

    根据东港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2年9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张勇组长代表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于金成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丹主持会议并做了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28日起,历时3个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规定,坚决落实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反映、调阅资料、下沉调研,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勇同志指出:检察院党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等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书记张国清同志提出的“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生态宜居”建设标准,积极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巡察中,巡察组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学习贯彻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有差距,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氛围不够浓厚。二是开展教育整顿活动不够深入,创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待加强。三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检察服务水平需持续提升。


    张勇组长提出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层层压实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当前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契机,聚焦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进一步更新观念,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学习领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做到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稳定,将理念与行动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要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企业合规改革等方式,将服务民营经济、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治理有机结合。三是进一步规范司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政法干警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严禁”,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精准对接法治营商需求,加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四是进一步精准定位,为民营经济提供更优检察产品。要加强对侦查、审判环节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民企合法利益犯罪。要发挥民事检察监督作用,强化对合同纠纷、劳动争议案件的重点监督。要加大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推动涉市场主体案件行政争设实质性化解。要加强对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针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促进民营企业合规经营。五是进一步强化法治环境建设,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要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紧扣专项巡察反馈问题,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整改工作力度要注重总结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探讨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由表及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长效机制长期稳定发挥作用,切实做到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要求全落实、反馈问题全见底,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干部作风得到有效改善。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于金成就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强化“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院党组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坚决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纲”和“魂”,充分认识到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要强化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院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职责,确保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四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院党组要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罢休,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服务水平。


    二是要严格标准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坚决担负起整改责任,推动整改落实到位。要强化标本兼治,院党组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坚持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要加强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将强化日常监督,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事项进行督察督办。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大巡察整改的自我检视力度,经常自检自查,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三是要强化统筹安排,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要制定整改方案,院党组要逐条对照反馈问题、意见和建议,深刻查找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狠抓集中整改,逐步形成“党建树人、政治强人、纪律管人”的良性机制。要及时反馈情况,做到讲真话、说实情、报真数,做到见人、见事、见数据。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丹表示:对于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东港市检察院党组完全认同、全面认领,并将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

    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客观、实事求是,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我们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六抓六促"工程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不折不扣抓好落实。


    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院主要领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工作进展亲自推动;分管领导积极认领分管部门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推动,带头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主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广泛动员,严格落实整改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统筹兼顾,做好结合,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更新司法理念相结合,牢固树立“平等保护”和“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办案方式;深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和经营者案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开展检察业务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创新发展动力;做好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给涉案企业"司法康复"机会,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东港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以及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出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