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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简易公开听证,两小时化解四起信访案件

    时间:2022-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没有赔偿不是法定从重的情节。刚才我和律师、两位资深检察官就这个问题,分别对你进行了释法说理,对此你还有什么想法?”


    “谢谢检察官和律师的开导,我心中的疑惑弄明白了,我承诺到此息诉,再也不上访了。”


    近日,东港市检察院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从上午9点到11点,两小时举行了4场简易听证会。这是主持听证会的副检察长、承办检察官董军燕与刑事申诉人单某在听证会上的对话。


    单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单某某和申诉人宋某的女儿,是受母亲宋某委托,不服法院刑事判决到检察院来申诉的。


    2021年8月30日,被告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将行人单某某撞伤去世。经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附带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元。而李某因无赔偿能力故未能做出赔偿。被害人妻子宋某及女儿单某认为,法院判决偏轻。理由是被告人李某不履行赔偿责任,不是认罪认罚。他不做赔偿,导致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因此提出申诉,要求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董军燕介绍完案情后,阐述了不支持其申诉的理由:关于不履行赔偿责任,这不是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李某没有履行赔偿责任,不等于李某主观上拒不履行,而是存在着无赔偿能力和赔偿能力有限的问题。正是因为其没有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没有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院才判了实刑而不是适用缓刑。从重处罚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没有赔偿不是法定从重处罚情节。鉴于李某涉案情节法定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法院对其判决有期徒刑2年6个月属于合理法定范围。 


    以听证员身份参加听证的第三方代表、律师杨启萌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发表了意见: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诉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这是符合《刑法》和《刑诉法》相关法条规定的。至于经济损失赔偿方面没有达成和解,不是依法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所以,法院做出的判决并无不当。


    两名参加听证会的资深检察官于波、于凤丽也相继发言,认为申诉人提出的法院判决量刑偏轻问题是个人认识问题,法院判决不存在量刑不当或偏轻问题。 



    经过检察官与律师的释法说理和答疑解惑,申诉人单某心悦诚服地签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同时,根据被害人家里的实际困难和申请,检察院为其办理了20000元的司法救助。


    另外三起信访案件的三场简易公开听证会也于当日上午以同一形式举行。最终,几名信访人逐渐解开了心中疑虑,打开了心结,并对检察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愿意息诉罢访,并当场签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今年以来,东港市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信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作为控申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工作,充分发挥简易公开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治理、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作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