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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为涉罪企业按下“重启键”

    时间:2022-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11月14日,宽甸检察院受理某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法人李某某涉嫌非法采矿一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人通过审查卷宗、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到涉案企业是广东人李某某来到宽甸县虎山镇投资成立的,企业口碑较好,不仅增加了税收,还为当地解决了许多就业问题。案发后,该企业一直停工至今。如果只是就案办案,追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则很有可能会影响外地企业来宽甸县投资的积极性,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不利于企业本身的发展和企业员工的就业。

    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办案组第一时间向检察长韩景武请示是否适用企业合规考察,检察长韩景武表示企业合规考察制度是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的新举措,要以合规考察意见为重要依据,尽可能对此案适用企业合规考察制度。

    随后,该院办案组多次同市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等相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听取意见,详细掌握了该企业在经营管理、创造税收、解决就业等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其社会危害性、事后表现以及市场主体保护和发展的现实需要,依法对该案适用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同意适用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积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了接受考察承诺书,考察期为4个月,时间从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3月21日,企业合规考察正式开启。

    宽甸检察院将具体负责对该涉罪企业整改执行情况的复查工作,考察期满后将会同有关行政机关,对涉罪企业合规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接下来对涉罪企业处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