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餐饮卫生和安全,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辖区内多家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调查中发现,部分餐饮经营者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调料进行食品加工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振安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四个最严”总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整治餐饮经营单位食品调料过期的问题。
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专项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整治餐饮经营单位食品调料过期”专项工作,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诚信守法经营。
食品调料看似小事,实则关乎民生大计。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回应人民群众对餐饮安全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