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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宝】理亏吗?检察听证见分晓

    时间:2022-11-29  作者:  新闻来源:


    2022年10月末的一天,在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的门前,当事人王某带着几分羞愧握紧了第三检察部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太感谢检察院了!这个案子确实是我们错了,不占理,检察官还能帮我们想办法,减免罚款,帮了我们大忙!谢谢,谢谢!”。


    王某“不占理”的是一起行政处罚案件。王某是经营鲜活水产的个体商户,在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的抽检中,他与其他三家商户被查出售卖的蟹子重金属含量超标,市场监管部门对四家均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四家商户觉得委屈,他们认为重金属不是他们放进蟹子里的,要罚应该找供货商,罚他们没道理,所以迟迟未交罚款。市场监管部门据此对他们又加处了罚款,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下商户们着急了,来找检察院“评理”。


    元宝区检察院受案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通过现场走访、查阅卷宗、询问行政机关和商户等方式,理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四家商户虽然均表示有问题的蟹子是从他市购进的,但都无法提供进货凭据证明自己的说法,市场监管部门对他们进行处罚符合法律规定。若按常规办案流程,检察院至此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就可以结案了。但承办检察官在走访中了解到,这四家商户都是小本经营,抗风险能力差,近两年受疫情影响经营更加困难,过万元的罚款给他们造成了很大负担,甚至可能导致经营破产,形成负面的社会效果。因此,检察官决定以听证的形式将商户和市场监管部门集合到一起,当面协商、化解矛盾。


    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先是明确肯定了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指明四家商户从非正规渠道进货,不依法索证索票的行为对食品安全及市场秩序造成的危害,使他们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然后检察官又向市场监管部门代表提出建议,认真考虑四家商户经营现状,念其初犯且实际危害不大的事实,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角度,从轻处罚。市场监管部门经过研究,认可了检察机关的观点,决定免除四家商户加处的罚款。商户代表看到检察官为他们积极协调、排忧解难,一下子就减免了近一半的款额,当场就同意和解,并一次性交纳了罚款。


    就此,一起本来可能久执不决,长期拖累行政和司法执行力量,并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案件,就此化解。元宝区检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立足于法律监督主责,以监督促和解,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