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 无障碍服务
    您的位置:首页>基层要闻

    【振安】当好“老娘舅” 护航民企发展

    时间:2023-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揪出了内部的‘蛀虫’,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廉政教育,也希望检察机关一如既往的关心我们企业发展!”振安区某企业负责人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动情地说道。

    今年年初该企业1名员工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振安区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能动履职,针对民营企业对内部反腐工作不够重视、廉政风险评估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向该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并进行了公开送达,建议企业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关键岗位用人制度、强化员工廉洁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扎紧制度的笼子,最大程度减少因个别员工违法给企业长期发展带来的损害。该企业针对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也进行了积极的整改回复。

    为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现状,调研企业对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做好民营企业保护的“后半篇文章”,近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开展整改回访。

    回访现场,办案人详细询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疫情以来的复工复产情况,查看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审查监督机制、廉政风险评估机制与公司关键岗位用人考察机制的文件,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全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法治需求,并向该企业详细介绍了检察院在生产经营、法律维权等方面的涉企职能。企业负责人表示:此次检察机关回访,为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企业将进一步加强内部建设,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经营。

    此次回访,不仅“检验”了涉案企业的整改成果,也进一步拉近了“检企”距离。下一步,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增强服务企业发展精准度,以案后治理的持续追踪问效,弥补企业监管漏洞,推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问题的治理,全力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