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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兴】学习雷锋,助“民”为乐

    时间:2023-03-06  作者:  新闻来源:

    为弘扬和传承雷锋精神,贯彻省、市院司法为民工作理念,在第60个“学雷锋纪念日”到来之际,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由党支部牵头,以党小组为单位,全面开展“立足岗位守初心,司法为民办实事”学雷锋主题实践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

    志愿普法宣传  建设文明振兴


    3月1日下午,第一党小组的检察官们在安东老街开展了以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和公益诉讼为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活动中,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向在场群众,特别是女性群众宣传了与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围绕民法典中与女性有关的婚姻家庭、反家庭暴力等内容,结合常见案例进行讲解。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宣传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及“4+9”法定领域、“等外”领域等法律知识,并解答了群众的咨询。

    活动现场,检察官还向群众送出了宣传册。群众纷纷表示,此次法治宣传活动针对性强,既提高了女性的法律意识,让大家了解到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关爱特殊儿童  护航健康成长


    2020年,年仅9岁的赵某某与母亲、妹妹乘坐其继父黄某驾驶的轿车外出时发生追尾事故,其母亲当场死亡,赵某某与妹妹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黄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取保候审。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接到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最终认定赵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2021年新年伊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凤杰将2万元救助金送至其家中。

    2023年2月27日,在院党支部号召下,结合司法救助回访工作要求,第二党小组的部分干警来到赵某某家中对其进行回访和帮扶。为其送上由本院干警捐助的书籍和用品,并向其了解了近期学习、生活情况,赵某某和亲属再次对检察机关的暖心做法表示了感谢。


    帮扶残障群众  传递检察温度


    吴某是汤池镇萌芽村残疾困难群众,自2018年起,本院党支部就与其建立联系,多年来持续开展捐赠生活用品、帮做农活等慰问帮扶活动。在前期的走访中,第三党小组了解到吴某的轮椅因使用时间过久出现严重损坏,遂在全院范围内发起“送温暖·献爱心”的志愿者捐赠活动。全院干警积极响应,仅用不到半天时间便将款项筹满,解决了他的燃眉之急。因吴某日常有读书看报的习惯,干警们在送去轮椅的同时,还为他带去了报纸杂志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手册,鼓励他多学习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吴某高兴地说:“感谢检察院的同志,这么多年来一直记挂我,有了新轮椅,我又可以出去看看光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