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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兴】支持起诉+检察和解 心贴心调解示范岗助力农民工讨回工资

    时间:2023-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没有老板的身份、住址信息,连起诉状都没办法写,该怎样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化解矛盾风险,进一步加大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力度,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心贴心调解示范岗于3月9日正式成立并运行。


    近日,办案组经过认真走访审查,依法办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案件,并成功促成双方和解,帮助5名农民工足额收到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工资,有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由某某、张某某、臧某某、于某某、滕某5人自2021年8月起在王某经营的某汽车配件厂工作。王某自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共欠付上述5人工资合计3.5万余元,王某承诺于2021年10月末前结清,并出具欠条。虽然经多次索要,但王某并未按约定支付于某某等5人工资,仍有2.2万余元工资未给付。了解到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的相关职能后,由某某等人抱着一丝希望来到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诉求,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自己讨回辛苦钱。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就是为了帮助诉讼弱势群体解决‘打不了官司、打不起官司’的难题。”振兴区人民检察院民事办案组检察官介绍,通过实地走访和对相关事实审查,办案组认为由某某等5人为王某提供劳务,王某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王某拖欠由某某等5人工资,损害了由某某等5人的合法权益。由某某等5人系依靠打工维持生活的农民工,属社会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决定对由某某等5人的民事起诉予以支持。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推动纠纷高效化解,让5名农民工早日拿到劳动报酬,办案过程中,办案组把实质性化解矛盾放在首位,一方面到王某经营的汽车配件厂实地走访,普法宣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业务职能,积极与王某协调,要求其提高守法意识,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另一方面深入了解王某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询问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和法治需求,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并解答企业涉法涉诉等问题,深化落实平等保护理念,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最终,通过办案人员多次释法说理,成功促成王某与由某某等5人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王某拖欠由某某等5人的工资2.2万余元已于近期全部给付。

    “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的;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提起诉讼确实有困难的;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这些都属于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的类型。”办案组介绍,检察机关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等;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探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依法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正是我们推动实现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平等的法治实践。”振兴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能动履职,担当作为,切实发挥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让公平正义不仅能在法律条文中,更在人民群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