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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港】耕地变养虾池?农用地用途不能随便改!

    时间:2023-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6月25日是第3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为“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案情简介

           日前,东港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丹东东港市地处辽东半岛东端,是国家重要粮食产区。21世纪初,当地引进了南美白对虾养殖,其产值远高于种植水稻、玉米等农作物。受经济利益驱使,不少乡镇出现了将耕地毁掉,挖成池塘养虾的情况,大量村民争相效仿,宁某就是其中之一。

    2007年,宁某将一块17亩的耕地全部变为养虾池,到2019年该养虾池已经扩大至近30亩。为了扩大规模、挣更多的钱,宁某又将租来9亩多水田改造成养虾池,而这些水田是永久基本农田。经丹东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鉴定,这些水田内形成了3到5米的深坑,大部分地块积水,已无法再进行农作物种植,遭到严重破坏。而宁某所在的村民组,被破坏的耕地已达530余亩,其中包括基本农田近200亩。

    2021年,东港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对宁某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判处宁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同时,东港市检察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护耕地,还塘于田”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目前已督促恢复耕地1600余亩。

    检察官提示

    地虽然是自己承包的,但并不是想怎么用就可以怎么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护耕地就是保住了人民群众的饭碗。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规,切勿随意改变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