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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检察公益诉讼紧盯“风险点” 助力再生资源回收“断舍离”

    时间:2023-09-25  作者:  新闻来源:


    “以前的确太不规范了,现在整改完我自己也觉得好多了,以后一定依法依规经营。”近日,宽甸县检察院在回访中,某废品收购站老板李某有感而发。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不仅能解决资源短缺问题,还能减轻过度开发使用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宽甸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安全生产领域监管盲区和漏洞,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契机,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能动履职

    紧盯安全生产“风险点”

    宽甸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深入22个乡镇131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走访,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发现该县部分废品收购站堆放了大量可燃物,缺乏消防器材或者消防器材失效,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不合理,其中一家收购站连续发生两起消防事故。部分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违规占道、无证照、吃住混同经营等问题突出。

    协同共治

    以“我管”促“都管”

    为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宽甸县检察院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们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是否应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行政机关是否负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

    宽甸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突出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在制定整改方案、常态化监管、宣传教育等方面达成共识,共同建立规范、整洁、环保、守法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靶向监督

    全面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宽甸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积极整治消防设施器材不合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共督促整改废品收购站72家,督促安装配备灭火器196支。对排查出的13家违章占道的经营业户,全部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针对个别屡教不改的经营业户进行了行政处罚。排查无证经营业户13户,均已责令改正。针对部分经营业户不会使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情况,承办检察官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沟通协调,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设备培训,受到经营业户的广泛好评。

    宽甸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加强与各执法机关配合协作,持续跟进重点场所消防整改情况,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