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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用好“枫桥经验” 高质效化解矛盾纠纷

    时间:2023-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们终于谈妥了,这事总算解决了!”近日,宽甸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件因矛盾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涉案双方向检察官表示由衷的感谢。


    该案系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因乘车琐事发生口角,乘客将司机打成轻伤。案件受理并审查后,承办检察官发现司机与乘客之间仅因一个小小的烟头引发此案,案发后司机因受伤住院且误工,生活困窘;乘客也因涉嫌犯罪被迫停下手中经营的项目,进退两难。检察官认为案情虽然简单明了,但一诉了之不仅让当事双方陷入困扰,而且会激化矛盾纠纷,给两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带来隐患。


    承办检察官决定约谈双方当事人促成和解,但纠纷化解工作一开始就陷入僵局。司机因不满乘客先动手打人且分文未赔,情绪激动,谈话进行到一半便拂袖离去。乘客因生意亏损,经济条件有限,担心无力承担高额赔偿,对和解不抱期望,双方谁都不肯让步。检察官坚持释法说理,倾听各方的困扰和诉求,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经过数次沟通协调、融通感化,才逐渐取得了当事双方的信任,矛盾也被层层解开。双方最终冰释前嫌,再一次见面时达成了赔偿和解,之后检察官对本案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案件处理后,涉事乘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并称不起诉决定挽救了他的家庭和事业。司机也握着检察官的手感谢检察官帮助他这么短时间就拿到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结局。




    宽甸检察院将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办案全程,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社会长治久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