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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检”“林”联动,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

    时间:2024-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草局召开了行政检察与林草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建立涉林案件行刑反向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不起诉案件实现“罚当其错”。宽甸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第五检察部,县林草局分管副局长、林政稽查、木材运输等相关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宽甸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佘正革指出了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向县林草局代表介绍了2023年7月以来涉林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办理情况。县林草局分管副局长通报了林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双方对近年来林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特点和趋势进行分析研判,围绕林草资源保护、行政处罚落实难、协作配合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为主动做好“检”“林”联动,共同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严格林草领域的监督管理,经充分协商,县检察院与县林草局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林草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配合、案卷调阅、联席会议、普法宣传等方面对衔接工作进行了规定。此次协商,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与林草部门的联系,形成了携手打击林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法治合力,推进了林草领域行刑反向衔接“走深走实”。


    今后,宽甸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行政机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度融合,不断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促进宽甸地区生态安全、环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