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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检察蓝”益心守护红色丰碑

    时间:2024-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忠魂归陵园,浩气存天地”,岁月冲刷抹不掉英雄的身影,时代变迁冲不淡英烈的浩然正气,英雄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加大对英烈保护的监督力度,“益”心捍卫英雄烈士荣誉尊严,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再回头,英烈保护放心间

    “今年夏天暴雨特别多,洪涝严重,不知道烈士陵园有没有受影响,得去现场看看。”宽甸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心里挂念的是英雄烈士陵园是否受到损毁。2024年9月,宽甸县检察院对县内的6处英烈纪念设施开展了“回头看”。检察官发现因受到暴雨形成的山洪冲刷,双山子革命烈士陵园内多处石板松动凸起、墙面外覆层脱落,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同时破坏了烈士陵园庄严肃穆的氛围,对烈士纪念设施发挥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的作用造成不良影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宽甸县检察院立即立案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对双山子镇抗联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有效的修缮,恢复烈士陵园的祭扫环境。经跟进督促,目前修缮工作正在进行中,今年10月底前将完成相关工作。



    看过往,公益诉讼护荣光


    宽甸地区英烈纪念设施较多,蕴藏着丰富的红色基因。宽甸县内有毛岸英烈士纪念馆、杨靖宇抗联遗址、鸭绿江河口断桥、左子元将军墓等一批著名英烈纪念设施,其中有双山子抗联革命烈士陵园、宽甸抗美援朝烈士陵园、北山革命烈士陵园等6处规模以上的烈士陵园。分别安葬着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抗美援朝战争中英勇牺牲的英雄烈士。宽甸县检察院始终把维护英烈名誉荣誉、保护英烈纪念设施作为公益诉讼工作重点,2019年以来,共办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余件。针对英烈纪念设施陈旧损坏、垃圾污染、看护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及时立案办理。为确保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宽甸县检察院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的方式,坚持在监督中磋商,在整改中配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努力追求“三个效果”最大化。宽甸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共同制定方案,通过提供检察智慧,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并就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达成了广泛共识,与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联席会议,并共同签订了《关于在英烈名誉、荣誉权保护和英烈纪念设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同时,坚持跟踪监督不放松,多次与主管部门领导进行现场办公、实地磋商,全面加强过程监控和结果监督,切实防止决策拖延、程序空转。经过近几年努力,全县6处英烈设施修缮一新,后续管理跟进到位,有效地保护了英烈纪念设施。




    展未来,红色保护不松懈

    “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英烈保护一直在路上。2024年9月30日是国家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是每个中国人都应该铭记的日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引领尊崇英烈、保护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宽甸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英烈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保护常态化、机制化,推动红色基因的历史传承,为捍卫英烈权益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