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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兴】丹东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5-03-03  作者:  新闻来源: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5年2月1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杨国华向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并传达了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江虹主持会议并做了表态发言。

    杨国华同志在反馈时指出,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能够较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巡察整改成果,为推动地区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效,“四大检察”职能发挥有欠缺;贯彻“检护民生”理念不够有力,为民举措抓得不牢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深入,内控制度执行有偏差;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等。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杨国华同志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站稳政治立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做实人民至上,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共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四是抓好以巡促建,推动整改成果全面运用深度转化。

    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自觉性、主动性,深刻领会抓好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是实现社会各界预期和回应群众期盼的现实要求。要锚定突出问题,以巡察整改实效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整改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要严明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严查突出问题,用好巡察成果,以极端负责的态度、极为严实的作风、极其管用的措施,全力抓好巡察整改,以高标准巡察整改推动各领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丹东全面振兴新突破决战决胜作出积极贡献。

    顾江虹同志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对下一步的整改提出了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意见。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坚决拥护、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并将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要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整改落实。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工作方案,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检察中心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主动融入并改进全年工作。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付斌、联络员韩冰出席会议,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铁明,振兴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盖广玉,振兴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曹矾列席会议,振兴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