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治网》刊登“辽宁凤城检察院:让天鹅自由栖戏 检察蓝在行动”一文,内容如下:
让天鹅自由栖戏 检察蓝在行动
春和景明,草长莺飞,生态环境好,候鸟“来报道”。
近日,有大批野生天鹅及白鹭、灰鹭、野雁等珍贵鸟类翩然至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蓝旗镇新发村大洋河水域候鸟栖息地。
为了守护这些远道而来的“蓝天精灵”,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对观鸟群众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发放《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倡议书》,提高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单位: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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