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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善用“三面镜”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时间:2025-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宽甸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主旨要义,通过“三面镜”聚焦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一体抓实业务、案件、质量 “三个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

    善用“望远镜”

    做好业务管理,把准检察工作方向

    持续做好办案质效分析。以“三个结构比”为切口,常态化开展综合分析,及时把握“四大检察”案件总体趋势。同时通过案管部门“点题”,办案部门“解题”的方式开展专题分析,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2024年,共开展综合分析10次,相继开展了非法狩猎等专题分析,调研报告得到宽甸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采纳。强化检委会决策统筹。进一步细化检委会议事规则,重点增强委员审查案件的亲历性,定期进行类案指导,推进审议案件实质化,增强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类案的审议、把关、决策质效。压实院领导办案责任。按照“正负面清单”,严把入口分案关,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优先轮案分配给入额院领导办理,实现“负面清单”案件全面清零。

    善用“放大镜”

    做好案件管理,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保证案件受理质效。严把案件受理关口,对移送案件进行细致审查,杜绝“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积极推动政法协同平台使用,实现案件信息、电子卷宗跨部门共享,提升案件受理效率。自平台运行以来,共受理、推送案件302件,平台使用率达到80%以上。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利用软件校验+人工梳理的方式做好“日巡查、周核查、月通报”。聚焦重点案件、关键环节,适时开展专项监控。今年以来,相继开展办案期限、法律文书专项监控,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7份,预警16次。做实法律监督线索内部移送。规范法律监督线索的内部移送和管理,压实办案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责任,提升线索流转效能,凝聚监督合力。2024年以来,通过内部法律线索移送成案20件。

    善用“显微镜”

    做好质量管理,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在评查机制上实行办案人员自查,业务部门检查、案件管理部门评查的方式,及时发现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办案效果等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评查-整改-提升”闭环,助推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强化外部监督力量。制定了《听证员库建设管理规定》,选聘19名不同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员担任听证员。 2023年以来,共召开检察听证会52件次,其中院领导主持听证20件次,占总数的38.5%。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围绕职能发挥、地域特色等方面深入挖掘,保障监督力度和深度,使“小案”也能出精品,倒逼案件管理高质效。2018年以来,共有26件案件被评为省级以上典型、优秀案例,其中8件获评国家级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