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的“天赐良缘”
可能是精心设计的骗局
你在幻想“双向奔赴”
她在编织“恋爱陷阱”
好像甜甜的恋爱终于轮到你了
然而
看似不经意的缘起
却骗走你的真心与钱包……
2025年4月,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不法分子以婚恋为名,行诈骗之实。
始于“网恋” 终于“诈骗”
犯罪嫌疑人小薇(化名)与被害人小刚(化名)通过网络交友软件相识。小薇隐瞒自己已婚已育的事实,与小刚确立了恋爱关系。打着恋爱、结婚的名义骗取对方信任后,小薇在2021年10月至2024年4月间,陆续捏造怀孕保胎、抢救孩子、家人生病住院等各种事实,不断向小刚索要钱款。“车辆肇事”需要维修费1000元……“怀孕保胎”需要住院费1万元……“新生儿抢救”需要医疗费2万元……“母亲生病”需要手术费1000元……
沉浸在甜蜜爱情中的小刚没有多想就答应了她的要求,多次向小薇转账。小薇将骗来的钱款共计18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花销。检察机关认定,小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婚恋为名骗取财物,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别让“心动”变“心痛”
本案系典型的婚恋交友诈骗犯罪,区别于一般诈骗犯罪“一锤子买卖”的特征,主要采取“小额多次”逐步渗透的方法。不法分子瞄准的对象大多是大龄未婚或者急于成家的青年,以相亲、结婚为名行骗。
此类犯罪往往持续12-36个月,犯罪嫌疑人会刻意制造“爱情长跑”的假象,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在这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会以作出承诺等方式令被害人打消疑虑,逐步陷入“甜蜜陷阱”。当被害人产生结婚焦虑后,便以“考验诚意”等话术继续行骗。
检察官提醒
宽甸县检察院办理的这起案件,既是一面照见人性贪婪的镜子,也为公众敲响了防诈警钟。当前恋爱类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在恋爱过程中,涉及金钱往来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要设法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不被花言巧语轻易迷惑。留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一旦发现可疑迹象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守护好法律与情感的界限,才能在恋爱中避免陷入“甜蜜陷阱”,让真挚情感远离欺诈的阴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