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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日报】元宝:化解悬而未决的矛盾

    时间:2025-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检察日报》06版刊载了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化解悬而未决的矛盾》一文,全文如下:

    化解悬而未决的矛盾


    陶 冶 张金羽

    8月18日,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收到一封感谢信。写信人是被害人赵某的儿子,信中言语真挚:“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封信,为一起历时近十个月、一度陷入僵局的故意伤害案画上了温情的句点。
    2024年3月1日,在某小区门口,因车辆进出问题,业主盛某与保安赵某发生激烈争执。冲突中,盛某挥拳击打赵某头部致其倒地,造成赵某右侧三踝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一级。尽管公安机关两次组织调解,但因盛某当时无力承担高额医疗费用,调解最终搁浅,矛盾悬而未决。
    2024年12月20日,案件被移送至元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调查中,检察官发现了一个之前被忽视的关键点——案发后不久,盛某意外受伤,导致无法工作、失去收入来源,这正是他无力赔偿甚至不敢面对被害人的原因。
    检察官拨通赵某的电话,耐心讲明盛某的遭遇,赵某的心结开始松动:“我就是太生气了!他一直不露面、不道歉,拖这么久实在让人寒心。”检察官捕捉到,除了赔偿,真诚的道歉同样是化解矛盾的关键。他以此为突破口,转达了盛某的歉意。
    正是这种将心比心、点破症结的沟通,为僵局撕开了一道口子。最终,盛某于2025年1月14日赔偿赵某经济损失10万元,赵某对盛某出具了谅解书。
    1月16日,元宝区检察院经综合考量,对盛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调理,赵某如今已回到工作岗位,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封感谢信。
    “执法办案不能止步于定罪量刑,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回顾办案过程,检察官深有感触地说。
    (作者单位: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