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宽甸检察院:
维护交通“指引语”,守护出行“平安途”
关云宇 卢嘉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道路交通是城市运行和区域治理的重要元素,规范一处交通信号标志就是加强一份安全保障。维护好交通信号标志,事关人民群众日常出行需要,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近期,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步达远镇某村一处路口发生多次事故。经现场调查核实,该路口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存在维护滞后的情况,存在路面标线磨损褪色、标识不够醒目、岔路口让行标识方向错位等安全隐患,导致驾驶员对路况无法作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县检察院依法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维护机制,对事故路口设置的交通标志褪色、老化、倾斜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建议对县域内同类型路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理遮挡交通标识的树木,修复损坏的标识牌,保持设置的交通信号标志清晰、醒目、完好;建议对道路基础设施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修复、更换受损交通标识,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整改落实,及时推动全县交通信号标志规范化工作。截至目前,上述建议已被全部采纳并完成整改。通过此次整改,县域内所有错位、重复设置的标识均进行了更换和拆除,并修复全县境内干线公路磨损标线共计1万余平方米,进一步优化了道路通行指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有效维护公共利益。
“小”标识系民心,“小”案件连大局。下一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以“检察蓝”守护群众出行“平安途”,持续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凝聚保护合力、筑牢安全基石,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