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法治网》刊登“东港市人民检察院:化解12起农资纠纷 辽宁东港检察院助企回笼欠款安心过年”一文,内容如下:

化解12起农资纠纷
助企回笼欠款安心过年
2月9日,辽宁省丹东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十余天高效调解,成功化解12起跨区域涉企PO膜买卖合同纠纷,帮助庄河某农资企业追回拖欠三年的货款5万余元,让企业安心过年。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三年欠款难追索 检察介入破僵局
1月29日,腊月二十,年味渐浓。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驻综治中心检察官接到综治中心交办的案件线索:庄河市某农资企业因12名村民拖欠大棚PO膜货款提起诉讼,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
经调查,2023年9月,村民们在该企业购买PO膜,并在《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凭证》上签字确认。但使用后,村民以膜的厚度、长度、保暖性存在问题为由拒付货款。企业多次索要无果,双方冲突不断升级,欠款已拖欠近三年。
“这笔货款不仅关系企业的生存,也影响村民能否安稳过年。”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答复”原则,通过电话沟通、面对面协调等方式,全面了解纠纷细节。
找准症结破心防 情理法融合解难题
检察官调查发现,村民孙某是纠纷的关键人物。企业负责人赵某表示:“只要做通孙某工作,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但当时双方对立情绪严重。
企业方满腹委屈:“卸货、使用时都没说有问题,现在膜都用没了,突然说质量不好。我有产品合格证,他们就是想赖账!”村民则坚持:“膜卖得贵,质量差,村干部也不主持公道,我们觉得冤!”
面对认知鸿沟,检察官没有简单调和,而是结合法理,用接地气的语言向孙某分析利弊:“老孙,这膜是你们看着没问题才拉走的,没有书面合同。现在膜都用完了,既没照片也没样品,到了法庭上,法官要讲证据。你们说质量不好,但拿不出硬证据。一旦败诉,不仅要付全款,还要赔违约金、诉讼费,这笔账怎么算都亏。”
2月1日晚八点左右,孙某再次拨通了检察官的电话,试探性询问:“有没有办法既能不给钱,还能赢官司?”检察官严肃回应:“赶紧打消赖账念头。法院判决下来就是铁案,强制执行不仅丢人,一旦上失信名单,坐高铁、贷款都受限,还会影响孩子考学就业。为千把块钱搭上孩子前程,值吗?”
这番话让孙某放下侥幸,坦言村民并非真想赖账,只是觉得PO膜价格高,想以质量问题为由让企业降价。
双向调解促和解 三年纠纷终化解
找到症结后,检察官转而做企业负责人赵某工作:“老板,做生意图和气生财。虽然占理,但跟村民死磕,打官司耗时耗力。不如退一步,抹掉零头,让他们尽快凑钱。少赚一点,快速回笼资金,这才是大智慧。”
企业负责人最终同意让步,不仅抹掉部分零头,还免除全部利息。同时,检察官针对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合同不规范、凭证约定不明等风险,提出合规整改建议。
1月31日起,拖欠货款陆续到账。2月初,4起纠纷解决,当事人申请撤诉;2月9日,最后8起纠纷化解,企业正式撤回全部起诉。
“太感谢了!这么多年我真没办法了,多亏检察院,这下可以高兴过年了!”企业负责人赵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至此,这起历时三年的纠纷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高效化解,体现了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作为。案件横跨庄河、东港两市,处理结果直接影响区域经济协作与市场信心。东港市检察院以“柔性司法”兼顾情理法,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资金链安全,又平息村民不满情绪,避免矛盾激化,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不仅体现了司法效率,更彰显了司法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