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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举行庭审观摩评议活动

    时间:2026-03-31  作者:  新闻来源:

    为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3月24日,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南片区指导组来到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对一起王某某多罪名案件开展庭审观摩与评议活动,以一场硬核庭审淬炼刑检精兵,以一次专业评议锤炼公诉本领。

    本案中的被告人王某某对其中的一项罪名始终拒不认罪,辩护人亦作无罪辩护。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指控难度大,是检验公诉人证据审查、庭审驾驭、法庭辩论能力的实战考场。

    法槌起落间

    在庭审交锋中呈现事实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控辩双方交锋激烈。面对被告人的矢口否认和辩护人的无罪辩护,公诉人沉着应对、预案周密。法庭讯问环节,采取递进式讯问策略,通过细节还原案件真实情况。举证环节,公诉人围绕“证据是否充分”这一核心争议,将扣押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鉴定意见等证据有机串联,构建起严密的证据链条。

    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辩护人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逐一回应、精准驳斥。从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到“非亲历性不可知”的逻辑推演,从客观行为的定性到主观故意的认定,公诉人以法为剑、以理为锋,将被告人的辩解层层剥离,让犯罪本质无处遁形。同时,公诉人结合案件特点开展法治教育,让法庭审判不仅是一场罪与罚的裁断,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观点碰撞时

    在复盘审视中凝聚共识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随即组织召开评议会。会场内,观点交锋、思想碰撞,一场深度的复盘审视就此展开。

    省检察院评议组及丹东市检察院评议人员对本次庭审给予高度评价:庭前准备充分、证据体系严密、答辩应对有力、庭审气场沉稳,面对被告人拒不认罪的复杂情形,能够灵活调整策略、坚守指控立场,充分彰显检察官守护弱势群体的责任担当。同时,评议组结合办案实践,从讯问节奏优化、多媒体同步示证、起诉书与审查报告撰写等方面,提出中肯专业的改进建议,为提升出庭能力指明方向。各基层院观摩人员结合自身办案实际,畅谈学习心得,在互评互议中找差距、补短板,在观点碰撞中凝聚共识、明确方向。

    点评过后,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夏晓鹏主任指出,案件观摩评议活动是省院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举措,本次庭审,整体效果较好。同时对如何提升公诉能力水平,夏晓鹏主任也给出了宝贵的建议:

    一是要有强大的专业文化素养,专业素养的提升重点在平时。二是办理案件要有人文情怀,兼顾法理情相融合,认真思考作为检察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应该做到什么,不仅要传到司法温情,更要倡导核心价值观。三是要有科学精神和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四是对办理案件要心存敬畏之心。

    参会干警们纷纷表示,此次观摩评议“干货满满”,是一堂沉浸式、实战化的业务实训课,对办理侵害特殊群体案件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承办检察官表示,将认真吸收评议意见,以更高标准办好每一起案件,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

    步履不停处

    在评议滋养中淬炼精兵


    此次听庭评议既是对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的一次深度检视,也是一场贴近实战的现场教学。通过“面对面”观摩、“实打实”评议,将个案经验转化为类案指导,将评议成果转化为能力提升,让每一次庭审都成为练兵的平台,让每一次评议都成为进步的阶梯。

    下一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持续深化庭审观摩评议机制,牢固树立“以评促学、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工作理念,聚焦法律文书质量、庭审履职能力、案件质效管控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特殊群体犯罪,以检察履职守护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