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法治网》刊登宽甸检察:《邻里纠纷陷僵局 释法融情纾心结》一文,内容如下:

辽宁宽甸检察院
邻里纠纷陷僵局 释法融情纾心结
深耕基层纾民困,化解矛盾止纷争。近年来,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深耕基层治理,破除机械办案思维,坚持温情司法、一线履职,以“如我在诉”情怀化解民间纠纷、修复社会关系,以民生小案善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琐事纷争 邻里旧情生裂痕
近日,宽甸县检察院成功调处一起因邻里口角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通过下沉基层、上门调解、释法纾怨,彻底化解双方积怨,用柔性司法守护邻里温情。
当事人双方是邻居,王某甲经营一家修脚店,王某乙经营一家小餐馆,平日里朝夕相处、比邻而居。本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的邻里关系,却因一件生活琐事双方发生争吵,在冲突过程中,王某甲情绪失控、一脚飞踹在王某乙左胳膊处,致其骨折、损伤程度达轻伤,王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后发现,这起案件并非恶性犯罪,而是典型的民间邻里矛盾激化所致。王某甲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但案发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分歧较大、各执一词,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原本小小的邻里摩擦,因长期僵持不断升级,双方隔阂加深、关系彻底破裂,随时可能再次引发冲突,存在持续对立、反复纠纷的风险。
法理为舟 扎实下沉解纠纷
群众身边的“小事”,就是基层治理的“大事”。如果简单一诉了之、机械追责,虽然符合办案程序,却无法从根源化解心结,极易造成邻里结怨、隐患留存,达不到真正化解矛盾、修复关系的治理效果。为彻底解开双方心结、实质性化解纠纷,检察官坚持法理结合情理,主动下沉村组、走进当事人家中,面对面开展调解工作。
针对王某甲,检察官耐心讲清法律边界、讲明违法后果,细致解读认罪认罚、刑事和解的相关法律政策,引导当事人正视自身过错,主动认错担责、真诚悔过改错。针对王某乙,检察官耐心倾听诉求、细致安抚情绪,充分体谅其身体损伤、经济损失和心理委屈,积极沟通赔偿方案,尽最大努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结合多年邻里乡情,反复劝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放下对立情绪、摒弃过往成见。
融情于法 刑事和解促和谐
经过多轮上门沟通、多次耐心疏导,检察官真诚务实的工作态度,逐步消融了双方的对立隔阂。最终,王某甲主动赔礼道歉、足额赔付损失,王某乙自愿谅解对方过错,双方顺利达成刑事和解,持续已久的邻里矛盾得以彻底化解,紧张的邻里关系重回平和。县检察院综合全案起因系邻里琐事纠纷、王某甲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当事人真诚认罪悔罪、双方已足额赔付赔礼道歉且刑事和解到位、邻里矛盾实现实质性化解,同时结合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员全员一致同意相对不起诉的评议意见、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等多重因素,依法对王某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小案连着民心,细微处见担当。该案的妥善办理,既守住了法治底线、体现了司法公正,又以柔性方式化解基层矛盾、修复邻里情谊,实现了执法办案与基层治理的有机统一。未来,宽甸县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检察力量下沉基层、融入治理,聚焦邻里纠纷、家事矛盾等民生类案件,做实检调对接、以法明理、用情纾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化解群众心结、守护基层安宁,让司法温度温暖千家万户,让平安和谐扎根基层一线。
(作者单位: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