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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网】凤城:“评查+评选+观摩”三管齐下 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时间:2026-07-06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法治网》刊登凤城检察:《“评查+评选+观摩”三管齐下 推动案件质效提升》一文,内容如下:


    辽宁凤城检察院

    “评查+评选+观摩”三管齐下

    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孙向艳 艾红梅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案件评查找病灶、文书评选促规范、庭审观摩练精兵三项举措,构建全流程、立体化的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推动案件从办完向办好转变。2个案件获评最高检优秀、典型案例;1份起诉书获评最高检优秀法律文书;2个案件获评省院优秀、典型案例。

    用好质量评查“关键一招”。坚持“防错纠偏、标本兼治”原则,将案件评查作为提升案件质量的关键抓手。一是紧盯风险领域。聚焦不捕不诉、诉判不一等疑难复杂及高风险案件,建立“每案必查、即出即评”机制,重点审查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释法说理情况。二是深挖问题症结。采取“一案一表”方式,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决防止“带病”案件流出。三是强化刚性约束。对评查中发现的多发、共性问题,编发《案件质效提示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问题真整改、隐患真消除。通过专项评查已督促整改同类问题4项,司法办案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走好文书评选“重要一步”。将法律文书作为展示案件质量的窗口,通过评选点评优秀法律文书,树立标杆效应。一是严把评选标准。从格式规范、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及释法说理等维度进行全方位评选,杜绝文书“模板化”“格式化”。二是现场点评赋能。改变“一评了之”的做法,将评选出的优秀文书作为样本教材,由检委会委员从专业角度进行解剖式点评,深挖优秀文书背后的办案思维与逻辑架构,讲解“好在哪里”、分析“妙在何处”。三是助推全员提质。将优秀文书汇编成册,作为全院业务学习的范本。依托“凤检青论坛”开设优秀文书撰写分享会,邀请7位作者分享撰写心得,引导青年干警提升文书制作水平和释法说理能力。

    抓实庭审评议“关键一招”,坚持“以观促学、以评促改”,着力提升检察官实战能力。一是直击痛点难点。针对被告人拒不认罪、社会影响重大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案件,该院组织8名检委会委员开展4次庭审观摩,重点考察庭前准备是否充分、检察官庭审应变能力是否达标。二是开展精细复盘。坚持“观摩+评议”一体化推进,庭审结束后即刻召开评议会,由参与观摩的检委会委员围绕案件审查、文书质量、庭前准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临场应对等各个环节,直面问题、现场“挑刺”,开展复盘评议。目前,刑检部门共有60余人次办案人员参与庭后评议活动,充分发挥了资深检察官“传帮带”的作用,真正实现了从“观摩、评议”到业务能力提升的转化。三是推动反哺办案。针对性补充出庭公诉中的薄弱环节,倒逼办案人员在审查起诉阶段夯实证据基础,精准指控犯罪,更好地提升履职效能。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凤城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评查、文书、庭审”三管齐下,初步构建起了发现问题、整改提升、示范引领的良性循环机制。下一步,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好质量评查的“显微镜”、文书评选的“标尺杆”和庭审观摩的“练兵场”,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精准施策,将个案办理经验转化为类案办理规则,以全流程、立体化的管控体系保障检察权规范运行,推动全院办案质效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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