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全国生态日来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正式施行之际,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要求,全面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提升群众生态法治意识,8月12日,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以检察之力护航辖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首部系统性、整体性的生态环境领域法典,整合完善了生态保护、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生态修复等法律制度,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坚实、权威的法治依据,也为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生态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工作划定了法治标尺。



本次普法活动坚持下沉基层、贴近群众,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释法、典型案例宣讲等方式,通俗易懂地讲解水体保护、林地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污染治理等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重点解读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破坏植被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生态环保法律法规,主动参与生态治理,积极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线索。
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耕生态检察主责主业,常态化开展生态普法宣传,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力守护振安绿水青山,助力建设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