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检察日报》06版刊载了振安检察《从一个人优秀到一群人进步》一文,全文如下:
从一个人优秀到一群人进步
李玉涵 张丽英 赵东旭
鸭绿江畔,残桩静立,默默镌刻着抗美援朝的峥嵘岁月。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仅有41名干警,是名副其实的基层小院。正是这支规模有限的队伍,办成了守护鸭绿江浮桥遗址这件大事。
几年前,该院在履职排查中发现,鸭绿江浮桥遗址长期受江水冲刷,损毁日渐严重,这处红色遗存面临损毁风险。针对基层文保资金不足、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该院没有止步于制发检察建议的常规办案模式,而是主动向上汇报,推动三级检察院联动办案,联合文物保护、考古专家实地勘查研判,经多方论证、科学规划,最终推动694万元专项维修资金落实到位,遗址保护工程顺利启动。这起督促保护鸭绿江浮桥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为红色文化遗产的公益司法保护提供了基层范本。
小院何以啃下这块跨层级、跨部门、专业性强的硬骨头?答案藏在该院深耕细作、久久为功的基层强院建设路径之中。
面对人少事繁、案件类型多、覆盖范围广的工作现状,该院坚持“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将司法温度融入百姓日常。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检察官没有简单采信既有事实认定,而是通过侦查实验重新核验关键事实、细致核查证据,纠正原有错误认定,依法对一名七旬老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老人田某独自抚养未成年外孙,外孙使用她的手机支付2万余元购买游戏装备,田某多次向平台索赔未果。该院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线索后,检察官直面网络维权新领域案件的多重难点,持续沟通协调,最终帮助老人追回钱款。
该院将“人民满意”作为评判办案质效的标尺,既用心办好每一起个案,更善于从案件延伸至深层次治理。近年来,该院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4件,帮助农民工追讨薪酬、索要工伤赔偿款40余万元;同时聚焦食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短板制发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治理效果。
小院善为,关键在人。该院坚持以点带面,建立传导式培训机制,鼓励干警参与各级业务培训与业务竞赛,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把个人办案经验转化为团队履职能力,实现“一人参训、全员受益”。
全国优秀公诉人,振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聪的成长经历,正是该院人才梯队建设成果的生动缩影。依托这套育才体系,该院已有10余名干警在市级以上业务竞赛中获奖,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辽宁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益”路星火检察品牌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特色品牌。
从一个人优秀到一群人进步,人才培育的成效最终转化为全院整体履职能力的提升。从依法惩治犯罪、护航企业发展,到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矛盾化解,再到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领域法律监督,该院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让法律监督实现全方位、全链条落地,把有限的办案力量转化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推进基层治理的整体效能。
(作者单位: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