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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批捕、公诉等检察职能,)为丹东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84人,提起公诉2711人。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嫌疑人170人,提起公诉375人;批准逮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78人,提起公诉394人;批准逮捕涉毒犯罪嫌疑人227人,提起公诉405人;批准逮捕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嫌疑人487人,提起公诉768人。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98人,提起公诉195人。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7人,提起公诉46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23人。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3件28人。

    创优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细化落实《丹东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出具体服务保障措施。围绕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等环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加大对营商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商标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52人,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92人。落实市委有关部署,积极为全市换届选举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探索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提高诉讼效率。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嫌疑人3人。对实施暴力危害社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进一步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认真做好涉检信访稳定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二、坚持有腐必反,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惩防并举,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9件149人。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持在稳定办案规模的前提下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2件92人,其中20万元以上大案21件,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2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7件5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7件,原县处级以上干部5人。

    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案件。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案件18件53人。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查办贪污贿赂犯罪48件85人,查办不作为、乱作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6人。追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行贿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20人。查办利用司法权贪赃枉法的司法工作人员4人。

    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开展案件分析31件,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4件。对29项国有资金重点工程进行专项预防监督。开展社保扩面工作等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题调查,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隐患。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举办大型宣传活动7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41次。

    三、加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检察公信力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抓重点、补短板,扎实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1人,监督撤案9件;决定追加逮捕21人,追诉漏犯1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和支持抗诉15件,改判5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27人、不起诉47人。强化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14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4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共清理未交付执行罪犯91人,已纳入执行程序79人,收押执行12人。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审查五类重点刑事裁判涉财案件643件。规范社区矫正监督,监外执行条件消失收监执行8人。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46件,提出监督意见3件。查办刑罚执行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8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28件,办结10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和终结审查的84件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配合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着力开展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5件。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把过硬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努力提高检察干警整体素质和能力,树立良好检察形象。

    着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面从严治党,共谋丹东振兴”大讨论活动,筑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演讲比赛、知识竞赛、考试考核等,激发检察人员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会议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党组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坚持落实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任职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切实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公诉案件庭审观摩现场教学、公诉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加强案件分析、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训练。组织两级院干警参加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4次,参加市委党校培训班6期,举办“丹东检察讲坛”4期。有13人获得国家级、省级“十佳公诉人”、“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成立司法体制改革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稳妥落实了首批员额制检察官入额遴选等阶段性重点工作。对事关检察人员切身利益的具体改革措施深入调查研究,正确宣传引导,确保改革过渡期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全力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健全完善相关措施70余条。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对2015年5月以来办理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逐案“回头看”,积极做好整改工作。紧盯八小时以外,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坚持市院领导调查研究、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推动基层检察院平衡发展。与公安机关联建常驻警务工作室,进一步规范看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警务保障工作。规范运行司法鉴定实验室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深入推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

    五、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检察权阳光运行

    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领导不动摇。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每半年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检察工作安排和重要事项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坚决执行市委对检察工作的决定和要求,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严格执行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及其常委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高度负责地办理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制定并落实《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建立直接联系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员制度。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观摩评议庭审等活动,积极吸纳意见和建议。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突出律师接待、涉案款物管理、同步录音录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等重点岗位环节,以2015年专项整治工作中查摆出的109条不规范问题和涉及的341件案件为重点,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行整改复查项目管理和挂销号制度。同时对110余项规范执法制度文件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深化检务公开。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渠道。规范运行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办案程序性信息3257条、法律文书515份、重要案件信息41条。主动与媒体沟通,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播检察“好声音”和正能量。实现新媒体宣传“两微一端”全覆盖,有效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检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进取,拼搏奉献,推动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全市检察机关有1名同志入选全国“政法英模榜”,1名同志被授予省“人民满意好干部”称号并荣获辽宁青年“五四奖章”;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检察院保持省级先进检察院荣誉,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称号;先后有11人荣立个人二等功,3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2个集体受到省、市级表奖。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深知,全市检察工作的进步和发展,得益于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也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深深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特别是惩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力度和效果还需要下大力气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与深化司法改革和实施修改后三大诉讼法要求相比,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办案方式的转变滞后于形势要求,还存在工作不适应、不规范的问题和现象。三是司法体制改革全面铺开,相关配套制度亟待落实完善,对改革政策正面解读和改革成效宣传不够。四是检察队伍建设需要继续加强,队伍整体专业化程度不高,专家型人才相对缺乏。五是基层基础建设还需加强,基层检察院人才难进与人员外流叠加,案多人少等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以港兴市、生态立市、创新驱动、开放兴边、全域旅游、优化提升”六大战略,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动丹东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努力建设“一区三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忠诚党的事业,站稳人民立场,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切实用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维护民利、保障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打造阳光检察。

    第二,牢记第一要务,发挥检察职能,更好服务丹东振兴发展大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切实担当起精准服务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政治责任。严厉打击暴恐邪教、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和平等保护原则,重点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特别是风险型经济犯罪,坚决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平安丹东和法治丹东建设。

    第三,坚持惩防并举,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职务犯罪惩防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妨碍“六大战略”实施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年”活动、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行业,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反腐实效。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第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大力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等问题,严防冤假错案。深入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确保刑罚准确执行。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自觉接受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督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第五,坚持问题导向,把握重点难点,全力确保司法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抓紧抓好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内设机构整合、司法责任制落实等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起诉,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拓展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落实。

    第六,全面从严治检,抓班子带队伍,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检察文化,加快培养业务专家、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强化党风廉洁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遵守“六个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筑牢廉洁从检防线。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基层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检察公信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