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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刚

     

    2018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深入推进检察职能转型,实现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新发展新作为。

      一、讲政治、顾大局,找准新时代检察工作职能定位

      始终站在政治高度、聚焦全市高质量发展大局,谋划重构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新格局。

      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统一领导,切实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之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准确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积极谋划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全面落实市委的各项指示要求,定期汇报重大部署、决策和重要事项、案件,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开展检察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开展全省三级检察长抓矛盾化解工作,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高效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7件,梳理涉法涉诉信访线索22件,落实释法说理、公开听证等检察环节化解措施,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落实全市加快民营企业发展大会精神,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研究建立刑事案件牵连产权保护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财产权、创新权及自主经营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发挥司法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依法惩治侵害国防利益、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服务军队改革发展,推动军民融合。认真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积极推进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落实谁办案、谁普法责任制,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拥护宪法修改实施,贯彻宪法精神,找准宪法定位。严肃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询问和关切,高度负责地办理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和转交案件。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积极适应新使命新任务,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聚焦主责主业,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积极构建法律监督工作创新发展新格局。

      二、重质量、提效率,做优刑事检察长板

      巩固强化刑事检察传统优势,努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确保公平全覆盖,正义不迟到

      规范高效开展批捕起诉工作。严把案件质量,有效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603人,提起公诉3367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构成犯罪但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嫌疑人,不批捕444人,不起诉103人。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嫌疑人,依法决定不批捕186人、不起诉43人。站在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政治高度,加强与监察委的配合衔接,研究解决案件受理、线索处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衔接等实体和程序问题。运用提前介入、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仅用3天时间,高效批捕起诉辽宁省留置第一案,取得良好效果。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7件43人,起诉34件39人,已判决23件25人。圆满完成铁岭市原副市长郭治鑫、丹东市抗美援朝纪念馆原馆长杨光等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提早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0月末刑事诉讼法正式修改实施后,抢抓落实,高效办理全省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一起交通肇事二审案件,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在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的重大刑事司法改革中迈出坚实一步。

      积极深化刑事诉讼监督。主动进行亲历性调查,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规立案、越权管辖现象,监督立案28件,监督撤案6件,追捕39人,追诉98人。深化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与丹东市公安局会签《关于保证重大刑事案件质量、加强侦查终结前侦捕协作的相关意见(试行)》,将庭审证据标准向侦查前期传导,促进提升侦查质量。深入贯彻监督办案化理念,监督核查一起遗漏犯罪嫌疑人的聚众斗殴案件,发现并移送徇私枉法犯罪线索。构建以抗诉刚性监督为龙头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审查刑事抗诉案件14件,提出抗诉4件、支持抗诉7件,法院已改判8件,发回重审1件。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49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8件、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110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22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5件,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10人,清理未交付执行罪犯71名。

      旗帜鲜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中央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要求,在市委领导下,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协调配合,切实在依法严惩、打伞破网和综合治理上下功夫。紧盯11类黑恶势力犯罪形式,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摸底排查,及时移送涉黑恶犯罪及腐败问题线索。坚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高效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共批准逮捕黑恶类案件21件65人,提起公诉11件38人。依法办理丹东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季洪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涉黑恶腐败案件。

      三、拓领域、抓重点,补齐民行检察短板

      扭转重刑轻民的惯性思维,下好提高监督精准度、影响力的先手棋,着力打造民事行政检察精品亮点工程。

      提升裁判结果监督质量。裁判结果监督类案件数量大、与当事人利益关系密切、人民群众需求集中。检察机关坚持规范受理、全面审查,简案快办、繁案精办,依法保护支持群众诉讼权利和合法诉求。共审查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487件,办结454件,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和提请抗诉10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收到再审裁判文书44件,改判或发回重审43件。对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或终结审查,同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息访息诉220余件。

      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民间借贷、产权变更、劳动争议等领域,排查民事虚假诉讼线索95件、办结82件,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8件11人,有效促进建立健全社会诚信机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专门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共同研究打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依法查办凤城宾馆劳务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系列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许某、律师孙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被批准逮捕。查办宽甸东昌矿业公司、刘某等人伪造追索劳动报酬证据,利用农民工工资优先偿付的法律规定,骗取法院调解书61份、涉案金额400余万元的民事虚假诉讼系列案件。目前,该案已提起抗诉的28件案件法院全部改判;刘某等4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被刑事立案侦查,现已批准逮捕3人、取保候审1人。此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备选案例。

      强化执行活动监督效果。根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老赖形成围猎之势的建议要求,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行为的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被执行人栾某逃避履行义务、私自处分法院查封财产的案件线索,栾某现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犯罪被立案侦查。深入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法院民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及执行终结案件进行调卷评查,配合支持法院开展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行动。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70件,发出检察建议140件。

      四、创实业、谋发展,做好公益诉讼新板

      牢牢把握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定位,抓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全面落实公益保护新职能。

      找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目标方向。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部署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一致、积极作为与审慎推进相一致、法律监督与社会治理相一致,获得党政机关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市委领导先后多次做出批示指示,市人大常委会到两级院进行专题调研,给予充分肯定。与法制办、环保局等单位会签文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常态化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 287件,立案28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78件,民事公益诉讼5件,实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全覆盖。市检察院作为辽宁省检察机关代表,在首届东北三省一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区域协作座谈会上交流发言,获得广泛好评。

      丰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内容形式。急政府所急、分政府之忧,为解决当地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提供助力。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组织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切实保障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保护抗美援朝英烈及纪念设施专项行动,维护丹东英雄城市形象荣誉。东港市人民检察院针对部分村民毁损耕地、改养白虾问题,开展耕地保护、还塘于田专项行动;东港市院、振兴区院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行动,提升建筑规费追缴力度;宽甸县院以国家环保督查为契机,开展恢复林地、保护青山专项行动;宽甸县院、振安区院共同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促进解决水源地污染隐患,切实将公益诉讼职能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心大局。

      保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践效果。以诉前督促解决问题为常态目标,向环保、市场监督管理、林业、水务等十余个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2件,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积极履职效果良好。通过诉前程序,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各种建筑规费6800余万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滞纳金79万余元;完成林地清收还林任务6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3公里,清除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2000余吨;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检测被污染河流,并对部分无证废品收购站、污染企业责令整改,整修多个烈士陵园设施,努力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理想效果。以提起诉讼为实现保护公益检察诉求的最终保障手段,提起全省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有效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利益。该案已入选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五、重自强、固根本,筑牢队伍建设“底板”

      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以党建促队建抓实政治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政治灵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发挥党的十九大代表吴凤杰的榜样激励作用,凝聚检察干警爱党为党的向心力。开展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宪法学习月活动,深化理解认识。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认真落实整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培育清正廉洁的检察文化和价值取向。

      以转型促升级抓紧素能建设。主动适应检察工作改革转型对检察队伍业务素质提出的新要求,结合丹东市检察官培训中心职能重心由办案向培训转变,着力打造精品课程,促进形成品牌效应,先后承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研讨会,以及省检察院、省内各市(分)院各类培训18期,获得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通过以案代训、以赛代训等模式,组织本地区教、学、练、战一体化大培训7期,培训学员520余人次,有效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以员额制为中心的司法责任制,推进省以下人财物统管改革。遵循顶层设计,稳妥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促进和保障检察监督格局重建。

      以公开促公信抓好形象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评议案件、取证监督、观摩庭审、检察开放日等重要检务活动,协调市司法局选派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6件。编发《丹东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面及时通报重要工作动态。建成全省首家市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行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一站式服务。在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程序性信息4400余条、法律文书2100余份、重要案件信息76条。在国家级媒体、省内主流媒体发布稿件140余篇,编发《丹东日报》检察视窗专栏24期,推送新媒体检察动态信息3600余条,有效传播检察正能量,保障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更加便捷,监督检察工作更加有效。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开拓进取,拼搏奉献,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苏凤琴、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马原野等一批先进典型。市检察院始终保持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3个基层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1人获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8个(次)集体、22人次获得省市级表奖。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离不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市委高度重视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建强队伍,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对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进行有力指导和监督;市政府积极为检察机关排忧解难,在各方面工作中予以大力支持配合;市政协广泛带动和影响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进行民主监督,并给予了许多帮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始终关心检察事业,积极参与检察工作,提出了大量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转型后,服务保障大局的作用还需要不断加强;二是平衡、充分、全面发展的检察监督新格局尚在调整重构过程中;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应用还不够充分。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新时代东北振兴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职能转型契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把讲政治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和各环节。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公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使检察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心

      二是坚定不移服务中心大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线索深挖、审查捕诉工作。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切实有效统筹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检察职能转型,以强化司法办案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构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轮驱动的检察监督新格局。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落实捕诉合一”“认罪认罚从宽等新型办案机制,依法履行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切实以监督办案化保障和提升监督实效。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制度。认真学习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即将修订出台的《检察官法》,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装修。建立健全科学配置、动态调整的员额检察官管理机制。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合理配置检察人力资源,细化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新型检察权运行机制。

      五是坚定不移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为强化法律监督奠定坚实基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细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检察人员从政治高度把握法律问题、从法律视角解释政治内涵的素质能力,牢固树立平等、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现代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各位代表,新职能引领新作为,新作为带动新发展。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新的姿态迎接新的挑战和机遇,以新的担当履行新的职责与使命,以新的成绩回答新的需求与期待,努力为丹东振兴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