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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18日在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期待,围绕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检察职能转型,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实现新的发展。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保障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着眼边境实际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2起。集中管辖涉邪教案件,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9人,提起公诉14人。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军民融合发展,以法治力量维护国防利益。依法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形成有力司法震慑,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以“保平安、迎大庆”为主线,积极参与综治维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比心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7日内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均达100%。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开展协助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并扩展至相关弱势群体,支持起诉34件。将因案致贫返贫的7名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救助总金额35万元。通过发放救助金、法律援助、协调当地政府重点扶贫等方式,长效救助1名重伤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使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体会到司法温暖。从严惩处涉未成年人犯罪,建立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工作。与市技师学院、克隆集团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开展心理干预,矫治不良认知和行为方式,促进涉罪未成年人真正回归社会。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选派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895人,提起公诉1767人,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32件。认真落实“百日会战”部署要求,聚焦深挖整治、“打伞破网”,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秉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原则,对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审查、严格甄别,充分发挥前承侦查、后启审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衔接配合,既从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严格遵循法治原则,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依法提前介入我市查办的首起涉黑案件卢冠霖案,引导配合公安机关准确查明事实,全面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在其移送审查逮捕2个罪名2笔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深挖犯罪事实20余笔,补充认定罪名5个,保证案件查处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全面把握黑恶势力犯罪的基本特征和构成要件,对一起以涉黑犯罪移送审查起诉,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全程跟踪同步审查,证据仍不充分的案件,依法不予认定;对一起提起公诉后法院未认定为恶势力犯罪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努力做到从严从实、不枉不纵,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服务保障优化企业营商环境。落实平等保护理念,增强企业家发展预期和信心。坚持少捕慎诉,不批捕涉民营企业案件37100人,不起诉1836人。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对11件涉企案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侦查机关已变更强制措施1件。主动适应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坚持惩护并用,促进规范运营。纠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资金的行为,保护因虚假诉讼受损的企业利益,提出抗诉55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件,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办理市人大代表《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研究出台《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努力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全力守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

    积极探索、稳步推进检察环节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引领刑事检察不断提质增效。

    推行“捕诉一体”模式。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捕诉一体”改革部署,将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交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着力压实司法责任、提升案件质效。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58人,提起公诉3202人,无罪判决为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96人、不起诉39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性的决定不批捕23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35人。办理全省首例刑事缺席审判案件,对无法出席庭审的被告人孙某依法启动诉讼程序,捍卫司法权威。加强与监察机关的配合衔接,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038人。优质高效办理本溪市原副市长黄力强受贿案,提前介入2起由省监委查办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贯彻“监督办案化”理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2件、撤案5件,追捕44人、追诉76人。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5件。提出刑事抗诉22件,法院已改判5件、发回重审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01件、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96件、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524件。积极开展“特赦”工作,审查监督21名罪犯提请、裁定特赦。依法办理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省内首起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案件,现已进入审判环节。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立足办案先行先试,通过典型案件庭审观摩等方式,引领实践探索,积累有益经验。请示沟通市委政法委、市政协组织召开推进会,起草并与有关单位会签《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协作机制,促进增强落实合力。配套修改《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不起诉案件的指导意见》,加强跟踪通报、分析研判,着力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位居全省前列,促进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

    三、着力做强民行检察,共同捍卫司法尊严、促进依法行政

    坚持既监督纠正问题,又尊重和维护审判权威,努力提升民事行政监督实效性和影响力。

    完善民事监督多元格局。坚持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审查民事申请监督案件514件,办结462件,息诉息访200余件。向中级法院提出抗诉59件,收到再审裁判文书55件,其中改判51件。发出撤销错误公证、撤销虚假仲裁调解书检察建议各1件,均被采纳,切实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积极开展“民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07件。移送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案件线索,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该不执行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加大力度督促法院规范审判程序,提出检察建议76件。聚焦案件背后的深层次违法行为,依职权跟进监督一起伪造、变造法律文书的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该案已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六大指导性备选案例。

    深入惩防民事虚假诉讼。探索形成“刑民并进”办案模式,将民事审查与移送线索、监督刑事立案、介入引导侦查同步推进,与公安、法院形成司法打击合力。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4件,移送犯罪线索并立案25人,全部提起公诉,其中2人已被定罪判刑。针对丹东42家关闭煤矿取得的总计2.08亿元产能置换金,重点开展“煤矿企业产能置换金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现案件线索65件,已提出抗诉5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件。东港检察院依职权发现并监督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系列案件15件,法院已全部发回重审。在办案过程中深挖线索,又发现并监督案件15件,有力震慑不法行为,维护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落实市政协社法民宗委《关于积极打击虚假诉讼的几点建议》,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联合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在全省率先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着力做实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0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7件。结合地区实际,将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监督相结合,组织开展国土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动,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督促有关单位拆除违建1万余平方米,推动解决非诉执行难题。依法办理一起历时18年的房屋登记行政确认纠纷案,经深入全面核实事实证据,已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

    四、高位推进公益诉讼,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保护社会公益

    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维护公益为核心,以法律监督为重心,认真履行公益保护崇高使命。

    多措并举增强工作合力。主动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进展。市委召开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两办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宽甸县修订林业管理条例,吸纳涉林领域公益诉讼内容,立法支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与有关单位会签《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效衔接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成立检察公益诉讼咨询委员会,邀请各行业领域专家骨干为办案提供专业支撑,借力借智推进公益保护,共同当好党委法治参谋,助力依法行政,营造双赢多赢共赢良好局面。

    立足诉前强化履职自觉。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立案25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4件,行政机关按期回复率及启动整改率达到100%,更多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开展“滨江水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促进水利部门有效解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损害河道生态环境、威胁行洪安全等问题。开展“雾霾防治、保护蓝天白云”专项监督,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秸秆焚烧等大气污染的防控力度,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群众高度关注的网络餐饮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监管,保障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与当地党委政府共同谋划,以专项监督助力自然资源部门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规范管理扶贫等专项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探索电梯运行等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深受群众欢迎。结合地区实际开展的水源地保护和进口食品专项监督案件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件。

    审慎诉讼持续跟进监督。以诉讼、庭审接力解决诉前检察建议未能有效落实的问题。现已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法院均已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其中,就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各项建筑规费问题,于201812月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鉴于国家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 201911月,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以司法力量推动依法行政,努力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社会面的效果。

    五、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着眼长远发展、适应时代要求

    围绕实现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着力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为强化法律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紧抓政治建设强化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深度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公诉处党支部被评为市五星级党支部。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不断强化刚性要求和日常监管,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编排情景互动式党课,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年未出现干警违法违纪受处分问题。成立检务督察室,专职负责党务、事务、业务监督,对凤城市检察院开展系统内巡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把握改革契机提高综合素能。依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促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度落实。在市委大力支持下,配齐配强市检察院领导班子,调整交流基层院班子成员,选配充实优秀年轻干部,有效优化班子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学历层次,为全市检察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注重挖掘潜能、激发活力,常态化开展以案析理、以案释法,观摩庭及岗位练兵等培训交流。树立鲜明的业绩导向,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向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苏凤琴同志学习活动,激发鼓舞干事创业热情。

    主动接受监督培塑良好形象。精心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做到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编发《丹东检察工作》杂志,定期发布报刊、微信、微博等媒体信息,及时公开重要工作动态,广泛传播检察正能量。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作用,为律师办案、群众司法求助提供一站式服务。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 “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开拓进取、拼搏奉献,涌现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苏凤琴等一批先进典型。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院获评全省先进检察院。1人入选“辽宁好人.最美检察人”,2人分别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办案标兵、先进个人。5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8人获市级表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仍未完全杜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协调充分,司法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创新发展力度还需不断加大,司法体制改革、智慧检务建设等任务亟待深化落实;四是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研究解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牢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认真对标对表,在深化学习中不断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更加注重运用政治思维、政治智慧深化检察实践、法治探索,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法律监督全过程和各环节,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坚决打击涉枪涉爆、黄赌毒、传销等严重破坏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从严查处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工作机制,把便民利民工作做深入、做扎实,在司法办案中有效践行为民宗旨。

    三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盯重大案件,突出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深化长效常治,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以更实举措践行平等保护理念,增强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引导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营商环境。

    四是始终坚持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定不移强化司法办案、深化职能转型。以落实“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新制度为抓手,巩固刑事检察传统优势。以虚假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为牵引,提升民事检察实效。下大气力补齐行政检察短板,以诉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崇高的政治责任和美好的公益使命。

    五是始终坚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永葆“忠诚、干净、担当”本色。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以深化改革促进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加大检务督察力度,着力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突出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化建设,人财物保障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夯实检察为民基础。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守初心、勇担使命,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拼搏奋进,以笃定坚实的脚步砥砺前行,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新的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