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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13  作者:  新闻来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检察工作经历时代之变、机构之变、职能之变。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四年来,市院被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涌现出党的十九大代表吴凤杰、全国先进工作者苏凤琴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牢记政治属性,主动融入大局,展现检察担当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妥善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集中管辖涉邪教案件,积极参与边海防管控,高效办理涉边案件,办理了国内外高度关注的一加拿大公民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全国首例私拆“北斗”危险作业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225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98人,起诉毒品犯罪1470人,毫不懈怠地为丹东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网络安靖护航。

    全力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积极参与三年专项斗争,全面落实常态化工作部署,确保斗争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批捕黑恶犯罪235人、起诉264人。全国扫黑办督办的于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我们仅用20天时间就高效完成全案的审查起诉工作,最终15人获刑,主犯被判处死缓,形成有力震慑。发现并移送黑恶“保护伞”及职务犯罪线索46件,审查黑恶财产8960余万元,发出行业治理类检察建议51件,力促“案件清结” “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市院一部门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二等功,一人荣获个人二等功。

    有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监检协作配合,起诉职务犯罪135人,其中包括辽宁省司法厅原副厅长姚喜双在内的厅局级职务犯罪6人。在全省率先运用提前介入、捕诉一体模式,仅用3天时间,高效完成本地区监察体制改革后首例职务犯罪案件暨辽宁省留置第一案的批捕起诉工作。积极行使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14类职务犯罪侦查职能,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5人。开展“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4人。

    着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控化解,配合做好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30人,其中欣泰电器、温某等人欺诈发行股票案,为1.1万余名股民挽回经济损失2.37亿元。用早用好用足支持起诉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帮助248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50余万元,为114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办理发放司法救助金240余万元,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未成年人、低保户、残疾人、军人军属等提供多元救助;承办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同堂培训”并作经验交流和案例分享,赵某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成为全省唯一入选最高检对农村地区生活困难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参与建立跨区域生态资源环境保护协作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891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6件,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方式,用法律监督实效守卫蓝天、碧水、净土。

    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持久战”。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55人,净化市场环境;探索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模式,加大保护力度;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4条检察意见,强化法治服务。依法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少捕慎诉慎押,开展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刑事“挂案”83件;办理涉企民事、行政案件775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推进检察官联系企业制度,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辽商·检察官面对面”座谈会和“民营企业服务月”等活动;与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会签文件,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构建“大服务格局”,促进平等保护,支持企业发展。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找准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战“疫”法治保障。精准惩治涉疫犯罪,办理涉疫犯罪案件25件,全部提前介入,批捕12人、起诉25人。立案办理医疗废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涉疫公益诉讼案件96件,促进源头治理。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有效助推辖区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二、统筹“四大检察”,维护公平正义,彰显检察本色

    刑事检察全面向优。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高效开展批捕起诉工作,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255人、起诉12329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132件、监督撤案137件、追加逮捕165人、追加起诉163人,对刑事裁判向审判机关提出和提请抗诉76件;会同市公安局挂牌启用全省首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地区同步开展工作,实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全覆盖;秉承客观公正立场,落实宽严相济政策,依法不批捕1938人、不起诉711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93人;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促进刑罚公正,办理暂予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督案件762件,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330人。

    民事检察更加精准。办理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937件,审判机关因检察机关抗诉或者提出检察建议而对生效裁判、调解书进行再审的改变率为96.5%,对执行检察建议的采纳率为96.1%,对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的采纳率为95.7 %,上述指标均位列全省前茅。深入惩防虚假诉讼,在全省率先牵头建立公、检、法、司联合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四部门互相配合、协同发力,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50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19件49人,均被定罪判刑,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数量连续四年位列全省第一,“刑民并进”和一体化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并被最高检转发。办理宽甸东昌矿业虚假诉讼系列案,抗诉撤销61份民事调解书,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持续深化。落实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两级院各有侧重、上下联动、全面履职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加强与行政法学理论界、行政审判专家、行政执法专业人员的沟通,形成行政诉讼监督合力,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4件,其中一起历时20年的房屋登记行政确认纠纷案,抗诉意见已被省高法采纳。对行政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30件。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8件。利用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9件,做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支持,聚焦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28项,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113件、行政公益诉讼10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13份,回复整改率99.6%。起诉64件,全部获法院支持。办理的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比如,提起全省首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800余万元;办理“保护耕地,还塘于田”案件,督促恢复基本农田2000余亩;办理中华蜜蜂资源保护案,推动形成地域生物多样性保护长效机制,该案还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主题征文集。

    三、坚持为民司法,践行初心使命,传递检察温度

    关注民生冷暖开展专项活动。着力维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60人,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校园配餐”和“疫苗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7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让人民群众用餐用药更安心。突出维护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开展窨井盖管理和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监督,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让市民出行更放心。

    用心做好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法理情并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检察环节。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领导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148人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做到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3个基层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注重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5个,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68件283人。对未成年人涉嫌轻微犯罪,附条件不起诉44人。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8个。选派5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200余场,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妥善办理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民生领域诉讼监督案件,开展支持特殊群体起诉专项工作,支持起诉 318件,依法维护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市院一部门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不断优化便民利民司法服务。率先建成全省首家市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信息查询、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检察为民服务新窗口。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公开听证案件311件,实现业务条线全覆盖,让检察听证直播成为办案“新常态”。推行“云听证”工作模式,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打破空间限制,提升办案效率。在全省首次尝试运用异地协作、远程视频连线、微博直播等方式,跨两省三级检察院成功救助黑龙江籍被害人。

    四、深化改革攻坚,创新工作机制,增添检察动能

    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省率先完成职务犯罪侦防部门转隶。作为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后,首个县区整建制成立监察委员会的地区,六个基层院在20天内全部完成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全地区共划转编制176个,划转比例为28.3%,实际转隶124人。在转隶落实过程中,积极组织协调,严守政治纪律,妥善安置人员,科学划分资产,有效处理在办案件和问题线索,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办案工作机制,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规范办案上作出表率。稳妥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促进和保障检察监督格局重建,内设机构总数减少38.4%,实现机构“瘦身”、工作增效。落实以员额制为基石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对遴选出的249名员额检察官实行动态管理。努力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以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重点,探索实施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分级分类考核,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

    持续深化诉讼机制改革。全面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与有关单位健全完善协作机制,促进增强落实合力。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4846件,单月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健全“派驻+巡回”刑事执行检察机制,积极开展对监管场所巡回检察。建立“案-件比”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减少办案环节,缩短办案周期,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五、全面从严治检,夯实自身建设,厚植检察根基

    加强政治建设,凝同心同德之“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之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最坚决的态度刀刃向内,整治顽瘴痼疾,彻底肃清流毒影响。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常性教育,层层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不断强化刚性要求和日常监管,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545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筑科学发展之“根”。配齐配强市检察院领导班子,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25人。调整交流基层院班子成员17人,选配充实优秀年轻干部13人,优化基层院班子结构。扎实开展对基层院政治巡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院制度,完善对基层的扶持机制和政策措施,着力为基层减负。开展案例教学、传导授课、互动研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培训交流,探索开展检察官、法官、律师同堂培训,举办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电子检务工程和智慧检务应用,助力司法办案效能提升。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聚攻坚克难之“力”。常态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工作1300余人次,主动纳言谏策。建立检律互动机制,公开案件信息1.6万余条,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运用报刊、官网、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公开重要工作动态,广泛传播检察正能量。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以新闻发布会、网络直播等方式,让人民群众体会到可见、可触、可感、可信的公平正义。

    四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政治建检,基层基础夯实。有3个基层院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坚持党建领检,战斗堡垒坚固。市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5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两级院有9个党支部被评为五星党支部,1个党支部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坚持素质兴检,业务成效显著。46个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15人在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标兵”“能手”称号,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4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坚持人才强检,先进典型辈出。167个(次)集体和535人次在各类评比活动受到表彰,其中国家级20个,省级71个。坚持文化育检,品牌效应凸显。省以上媒体1200余次报道丹东检察工作,百余篇作品在省级以上理论研讨和文化活动中获奖。2020年9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来丹调研时,对丹东检察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回顾过去四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够到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办案求极致的精神还不够强,法律监督供给与时代发展和人民需求还不完全适应;三是落实司法责任还不够严紧实,队伍整体素质和活力仍需持续提高;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还不够深厚,智慧检务建设仍需创新发展。我们将持之以恒解难题、答新题。

    各位代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持续发扬旗帜鲜明的斗争精神,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历史担当,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丹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力履职尽责,做更多有情怀敢担当的事。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为大局服务,做更多有影响显力度的事。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的要求,立足监督办案,深化能动司法,把溯源治理做深做实做细,以影响性案件办理体现的公平正义,引领社会法治进步,促进市域治理效能提升。

    三是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全力为人民司法,做更多有温度顺民心的事。把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更高水平的向往,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四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力办好个案,做更多有质量见实效的事。更加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权,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活动进行融入式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是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力带队伍抓管理,做更多有目标强基础的事。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做实检察人员考核,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使命已在肩上,新的长征路就在脚下。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砥砺前行,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开放型城市、创新型城市、幸福宜居城市”贡献全部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