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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筑牢政治忠诚,坚守为民情怀,维护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实现新发展。

    一、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彰显检察工作力度

    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召开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检察环节维稳安保工作,把市委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具体。发扬斗争精神,坚守底线思维,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领域各类案件,积极参与边海防管控,依法打击涉边涉海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44人。依法办理“8•18”国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起诉39人,有效震慑地方黑恶犯罪。协同履行反腐败斗争政治责任,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7人,起诉职务犯罪19人。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丹东建设。批捕483人、起诉1951人,其中起诉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31人,起诉“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41人,起诉毒品犯罪82人。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批捕369人、不起诉319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9人。对一起故意杀人案准确认定正当防卫,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治精神,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审慎稳妥办理涉疫敏感案件,有效助力平息负面舆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诉源治理化解矛盾纠纷。自觉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结合监督办案深入分析典型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8件,促进源头防治,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注重从具体案事件中“见微知著”,防患未然,做好矛盾纠纷源头管控、多元化解工作。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针对安全生产问题强化检察措施。在市委的统一指挥下,与其他执法机关密切配合,依法办理渔业船舶私拆“北斗”系列危险作业案,并以检察建议助推渔业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有效巩固“雷霆行动”成果,该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拓宽检察工作广度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31人,净化市场环境。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5人,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办理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张某凡等15人操纵证券市场案,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坚决完成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工作任务,成功起诉涉案金额高达380亿余元的丹东银行原监事长宫某金融犯罪案。加大反洗钱力度,对2起“自洗钱”案件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质量办理省检察院督办的苏某侵犯著作权案,有效保护文化创作成果。准确办理涉税案件,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5人。

    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有序开展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积极排查清理涉民企“刑事挂案”和“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为企业“松绑”“减负”。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市工商联等10个单位会签文件,建立涉案企业合规考察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并组建管理委员会,统筹全地区合规考察工作。依法办理企业合规考察案件8件,为“带病”企业提供“康复”机会。

    强化涉企司法服务。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完善员额检察官首办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优先快速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打破专业知识壁垒,从金融、税务、食药安全、生态、国土等领域,聘请100余位特邀检察官助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协助检察官更好办理涉企案件。深入开展检企对接服务和送法进企业活动,通过检察开放日、网络平台等渠道问需献策,“零距离”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涉法难题。

    三、用心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传递检察工作温度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不懈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以“如我有难”之情、“如我在访”之心 、“如我在诉”之责,办理信访事项1637件,其中办理来信325件,接待来访785件,接听来电466件,处理网络信访61件,均进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深入开展检察听证,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167人担任听证员,公开听证案件242件,听证员参与744人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依法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起诉养老诈骗犯罪28人,涉案金额1.2亿余元,制发检察建议2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完善监管。积极参加“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黑灰产业链犯罪235人,推动电信网络诈骗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3件,保障江城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办理王某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210人,办理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6件,让丹东的“山更青,水更绿”,城市更宜居,人民更幸福。

    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成长。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29件30人。对未成年人涉嫌轻微犯罪,相对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积极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1件案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发出“督促监护令”18份,推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53件,开展校园配餐专项整治、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未成年人禁酒专项整治,保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辽宁省“青年文明号”;2个基层院未检办公室被评为辽宁省“青少年维权岗”,1人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

    注重特殊群体司法保护。针对农民工、残疾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势民事主体维权困难的问题,依法支持起诉15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2件,司法救助金额151.5万元,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未成年人、低保户、残疾人、军人军属等提供多元救助。会同行政机关召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推动优化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方便残疾人出行。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9件,维护英烈名誉荣誉、军用设施安全以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四、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效能,挖掘检察工作深度

    刑事诉讼监督绩优长效。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87件、撤案73件、追捕33人、追诉30人。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对刑事裁判依法提出和提请抗诉9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434件,单月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积极探索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确保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在办理一起轻伤害案件中,全省首例适用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促进双方达成谅解协议,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60件,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促进刑罚公正。

    民事诉讼监督精准高效。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47件。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和提请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对认为法院裁判正确的申请监督案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或终结审查,同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在办理一起历时25年、涉案金额达880余万元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充分调查核实,组织公开听证并召开和解会议,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切实维护涉案企业合法权益,让外埠投资企业对丹东有更好的营商预期。加强执行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检察建议和审判程序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深入惩防虚假诉讼,不断完善公、检、法、司联合工作机制,虚假诉讼监督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办理的白某东等15人与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系列虚假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行政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件。对行政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7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9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力度,提出检察建议82件。开展涉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对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存在的违反法律规定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办理的2起案件被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件。依法办理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以积极能动的检察担当助推国家人口政策落地落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省检察院将该案评为典型案例并在全省推广工作经验。

    公益诉讼监督开拓创效。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94件、行政公益诉讼31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7份,起诉71件。紧盯办案质量和整改效果,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整改“回头看”工作,努力把公益保护做实、落实。注意拓展案件线索,贴心关注老百姓身边的交通出行、消防、煤气安全等,同时针对丹东的地域特点,围绕海洋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办理的督促整治餐饮行业燃气安全和敦促整治邻水临崖路段交通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例。开展环境保护税监督行政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比较分析相关数据30000余条,督促行政机关复核数据400余条,推动成立由27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市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构建税费协同共治格局,有效解决丹东地区环保税漏征隐患,避免国有财产损失,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效果。

        五、积极构建科学高效监督制约体系,丰富检察工作维度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业务数据指标“指挥棒”“晴雨表”作用,着力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督导检察官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全面、全员、全时开展检察人员考核工作,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探索考核结果运用的方式和途径,切实考出“生产力”“战斗力”。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遵循“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以问责约束来强化检察人员的规范意识,保证严格司法、依法办案。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紧盯市委关于支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施意见,第一时间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积极与政协民主监督小组对接,健全和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共同探索更新更好的监督模式,常态化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通过专题视察、邀请座谈、旁听听证、通报工作等形式,全面听取并及时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一体推进横向监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同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配合监察机关办理多起涉及公检法全链条失守案,受到省纪委监委和省检察院的肯定。认真落实配合制约,携手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与公安机关协力提升法治效能。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与审判机关凝聚司法共识。持续做优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构建良性检律关系。不断增进工作协同,联合其他党政机关共同开展制度创新。在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救助以及企业合规考察等创新性工作中,与相关行政机关以及群团组织深入协作,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六、持续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厚度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把准检察工作政治方向。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党的二十大代表苏凤琴履职归来后,受邀向全省政法干警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积极为两级院、对口援疆单位,以及机关单位、社区、企业传递党的好声音。

    持之以恒强素能。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检察实务能力。市检察院连续三届被最高检授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2人入选全国检察人才库,4人被评为全省杰出检察官和检察业务专家,在全省十佳公诉人中位列三席,另有1人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有针对性地选派年轻干部承担重大检察专项工作、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参加信访跟岗锻炼、驻村或社区实践锻炼、下沉一线参与疫情防控等,使优秀年轻干部在全方位历练中补齐短板、提升素能。

    毫不动摇抓作风。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市委第二巡察组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协助市委巡察组对东港、振兴、元宝3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着力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

    多措并举固根基。选齐配强基层院班子,切实增强班子成员在其位、谋其政的意识、能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落实市院领导干部联系基层院制度,完善对基层的扶持机制和政策措施,着力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主动思考、谋划大数据应用,以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主动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沟通协调,整合法律数据资源,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渠道,探索运用大数据发现监督线索,提升监督质效。

    同频共振赢公信。聚焦中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检察宣传。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同频共振融媒体检察宣传矩阵,开设“身边榜样”专栏,宣传报道先进典型28名,让检察群像深入人心。在国家级媒体发稿30余篇,市检察院6次入围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总榜,多次位列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总榜第一,2部新闻作品在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组织的评选中获奖,2个基层院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3人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一年来,我们开拓进取、拼搏奉献,2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我们精益求精、止于至善,13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我们强基固本、奋勇争先,市检察院和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我们头雁引领、比学赶超,涌现出党的二十大代表苏凤琴等一批先进人物。

    各位代表,置身丹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回顾丹东检察工作发展历程,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得益于市委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得益于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理念、措施与丹东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江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有差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增强。二是检察办案整体质效还需不断提升,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要有更多实招硬招。三是司法体制改革需持续发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检察队伍素能还有短板,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水平还不够高,在夯实基层基础上还需下更大功夫。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盯“争先进、创一流”目标,在务实创新、加压奋进中抢抓先机,在拉高标杆、能动司法中开创新局,努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和精髓要义,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把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助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是以更实举措维护平安稳定。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合力构建边海防管控体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惩治预防经济、金融、网络等领域犯罪,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能力。统筹落实好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注重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加强源头治理,推动法律监督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大红色资源公益保护力度,守护丹东英雄城市荣光。

    三是以更优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助力全市“项目年”落地落实,推动形成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积极参与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清收挽损,助力净化全市金融生态。探索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开展,服务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创新型城市。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推动绿色发展,服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丹东。

    四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残疾人司法保护、惩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进一步开展好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把解民忧、纾民困、惠民生、暖民心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不断增强江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是以更新理念深耕法律监督。持续推动 “四大检察”创新发展,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交叉巡回检察;突出民事诉讼监督精准性,注重办理引领性、典型性案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办好公益诉讼重点领域案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狠抓“数字检察”建设,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六是以更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持续推进同堂培训、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等各项务实举措,一体提升监督办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更加注重科学管理,全面激发干警工作动能。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持续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新的征程上,市检察院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丹东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丹东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