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财政厅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三)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六)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率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七)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85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33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其他收入10.4万元,主要是利息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5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68.3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43.6万元。
4.2016年收入支出与2015年度比较2016年实际收入3341.9万元,2015年实际收入3935.7万元。收入减少593.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减少,主要是2015年检察官培训中心建房的原因。
(二)支出总计32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7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6.3万元。
2.项目支出355.8万元,主要包括办案费、办公设备购置,和业务装备费等业务支出。
3、2016年实际支出3227万元。2015年实际支出4197万元。支出减少9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检察官培训中心建房支出。以及维修工程等。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26.8万元
主要是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的办案费及业务装备费项目未实施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本年年末结余比上年增加114.9万元,主要是业务装备费结余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丹东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8万元,项目支出355.7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1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公共安全支出253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
1.公共安全支出2532.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176.5万元,主要是检察事务在职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经费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5.7万元,主要是业务装备费、办案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4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7.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16.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16.9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4、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比去年减少9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检察官培训中心建房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2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为158.61元,其中车辆运行及维护费为140.15万元,招待费为11.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7.08元。2016年三公经费总体小于2015年支出,车改以来我院严重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同时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0批次,50人,2.4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2万元。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2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5.9万元,比2015年减少94.5万元,降低10.5%,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检察院共有三个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