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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表彰通报

    时间:2019-03-13  作者:  新闻来源: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首先,向大家通报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

    振兴区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东港市院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凤城市院、宽甸县院、振安区院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市级检察院”并记集体二等功,东港市院、振兴区院、元宝区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市院公诉处苏凤琴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丹东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市院吴凤杰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丹东好人·最美人物”荣誉称号,市院公诉处马原野被评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市院民行处石宏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8年度办案标兵”并记个人二等功,市院教宣处刘妍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元宝区院乔馨莹获“全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能手”称号,并与东港市院解姗姗分别荣获“全省未检竞赛业务标兵”第一名与第三名,宽甸县院陈曙光获得“全省未检竞赛业务能手”称号。市院公益诉讼组李丹被评为“丹东市巾帼建功标兵”,市院案管处张秋林被丹东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创业建功标兵”,市院民行处韩玉晶被丹东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18年度最佳奉献之星”,市院公诉处闫巍被评为“2018年度第三季度奉献之星”。振兴区院李琦等7人次荣记个人二等功,市院侦查监督处张厚君等28人次荣记个人三等功或嘉奖。

    另外,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东港市院等6个基层检察院为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市院办公室等18个集体为2018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处(科)室,马铭等15名同志为全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具体名单为:

    2018年度先进检察院的有:东港市院、凤城市院、宽甸县院、振兴区院、元宝区院、振安区院

    2018年度先进处(科)室的有:市院办公室教育宣传处公诉处、民行处、公益诉讼办案组、计财处,东港市院政治处、民行科 ,凤城市院侦查监督科、控申科,宽甸县院刑事检察一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振兴区院政治工作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元宝区院职务犯罪及未成年人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振安区院办公室、刑事检察部

    2018年度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三等功的有:市院办公室负责人马铭、市院公诉处副处长闫巍、市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组长李丹、东港市院侦查监督科负责人姚志超、东港市院民行科负责人栾先君、凤城市院公诉科副科长唐金凤、凤城市院公诉科员额检察官蒋爱军、宽甸县院刑事检察部员额检察官刘馨、宽甸县院案管科负责人孙春光、振兴区院刑事检察一部检察官助理张贻翠、振兴区院刑事检察二部检察官助理宋盛智、元宝区院未成年人检察部员额检察官乔馨莹、元宝区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董兆华、振安区院政治工作部副主任杨元东、振安区院刑事检察部负责人徐晓明   

    市院党组号召全市两级院各内设机构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受到表彰的先进检察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忠诚履职,为民司法,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丹东检察事业新局面!